大埔公園被截查疑藏鐵槌登山杖 無業男被控藏攻擊性武器罪提堂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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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前晚坐於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時,突遭警員查身分證,期間一人跑走,另一人繼續受查。警方其後在旁邊的背囊搜出鐵槌、摺刀、登山杖等,對受查男子控以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罪。被告今(21日)被押至粉嶺裁判法院,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3日再訊,以待警方再作調查,及就控罪是否適切諮詢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不得離港,並須守宵禁令等。

被告黃俊迪,23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管有兩個鐵錘、一根登山杖、一個點燃器及一把多用途摺刀。

案件編號:FLCC3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