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兒童學校申外籍英語教師被拒 校長費心覆核:盼獲平等學習權

撰文: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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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孩子都應該有平等學習嘅權利,我們唔應該以佢嘅能力,去衡量佢值唔值,而係令佢哋從中取得經驗」。教育局推出「外籍英語教師計劃 」,卻不包括智障兒童學校,早前被法院裁定屬直接歧視。兩名從事智障學童教育多年的前校長,花費心神助智障學童家長進行司法覆核。如此無私付出,只是希望智障學童擁有平等的學習機會。

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前校長何巧嬋,分別於2010年及2011年向教育局申請「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均被拒。現時該校家長司法覆核成功,何對智障學童獲平等教育感到高興。(王丹麟攝)

智障學校無理不獲外籍英語教師

教育局分別於1998年及2002年,在公營中、小學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俗稱外籍英語教師計劃)」,教育局卻以英文並非智障兒童學校必修核心科目,未曾批出智障兒童學校的申請。屬輕中度智障兒童學校的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兩次申請外籍英語教師被拒,該校一名家長於2011年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控訴教育局歧視智障學生。案件歷經5年審理,教育局最終被判敗訴。

案件中作為專家證人的兩位校長,一名是佛教普光學校前校長何巧嬋,另一位是香港紅十字會瑪嘉烈戴麟趾學校前校長李灼康,兩人分別於前年及去年退休。訪問當天說起判決結果時,仍振奮非常,喜見智障學童未來可獲平等學習的機會。「佢(教育局)未必係有心歧視,但佢執行嘅政策係歧視」,何巧嬋無奈地說:「我唔想再打官司,好希望教育局係專業層面處理(智障學童的學習需要)。」

何巧嬋於智障兒童學校工作多年,強調不能以學生能力,從而判斷學生是否值得配有學習資源。訪問當天,何回到學校,學生正打算享用自己煮的意粉。(王丹麟攝)

校長:不應以能力衡量是否值得學英文

平等學習嘅權利,係唔應該以佢能力衡量。你用能力去衡量佢,呢個係直接歧視。
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前校長何巧嬋

普光學校自行於2008年將英文科定為常規課程,目的是讓學生得到一樣的學習模式。「其實學英文同學中文無分別……如果認為學英文對學生有用,係要諗點樣教佢,而唔係倒果為因,覺得佢學唔到就唔去教他」。何巧嬋一直強調,不可以因為學生的能力,或日後能否利用到,而去決定他們的學習權。

說到興起時,何更即場拿出手提電話來,播放他與一名智障學生的英文對話,該學生稱讚學校「the teachers are very professional」。何巧嬋睜大眼睛,帶點激動地說,「你睇下,佢係學到㗎,係要學耐少少……但好多(智障人士)家長覺得有書讀已經好好」。

李灼康去年退休,其原本任職的香港紅十字會瑪嘉烈戴麟趾學校一直獲教育局批出外籍英語教師,但他為了助智障兒童學校獲相同資源,甘冒被教育局削去外籍英語教師風險,作案件的專家證人。(王丹麟攝)

為爭取學習權 將學校命運賭上

眼前的前校長李灼康,原本可袖手旁觀,因其香港紅十字會瑪嘉烈戴麟趾學校屬特殊學校,一直受惠於外籍英語教師計劃。然而該校逾九成學生是智障人士,校長決定挺身而出,希望以學校經驗,說明智障人士一樣能學英語。整個訪問過程,李灼康的語氣都是不疾不徐的,卻忽然說出一句「其實我係將學校嘅命運作賭注」。一旦輸掉官司,其學校隨時被教育局終止外籍英語教師申請。

「佢(智障人士)學得慢,或者唔係太明,可以用其他方式教」,李灼康以教授物體三態作例子,老師將冰放在學童手上,讓他們觀察冰變水的過程,從而有「冰遇熱會變水」的概念。

我哋唔係要求佢哋達到咩成績,(學習)係體驗嘅一部分。
香港紅十字會瑪嘉烈戴麟趾學校前校長李灼康
李灼康嘆道並非所有學校理解智障人士聘請外籍教師的需要,笑言「業界都要自強」,理解何謂平等學習權及向政府爭取資源。(王丹麟攝)

教育局:將按法院判決處理申請

官司贏了,兩人同時希望業界及市民的心態也應有所轉變,何巧嬋指有許多智障人士家長覺得「有書讀已經好好」,敢怒不敢言;另一邊廂,李灼康無奈指政府常指資源有限,而業界亦非全部人均理解智障人士聘請外籍教師的需要,李嘆息「唔應該用資源嚟限制學習權利」。教育局回覆指不會就案件提出上訴,若將來有智障兒童學校提出申請,教育局會按法院判決準則處理;未來數年亦會檢視智障兒童學校的英國語文課程。

申請「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的智障兒童學校數目(2012至2016學年)

學年 數目
2012/13 3
2013/14 2
2014/15 1
2015/16 1
2016/17 0

(資料來源: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