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合作社重建難 批政府推高門檻徵收巨額補地價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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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錦輝指,公務員合作社由於樓齡高,不少都已日久失修。(黃靜薇攝)

全港約有200個公務員合作社,大部分均超過50年樓齡,面對樓宇老化、頻繁維修等的問題,有不少居住在合作社的公務員均希望重建換取更舒適環境,但他們批評,政府約4年前改變補地價方式,約千呎單位需至少付過樓價作補地價,巨額開支令他們根本無力買回同區單位。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批評,現時政府提出由房協及市建局協助重建的方法,並沒有對症下藥,問題癥結在於政府堅持在補地價上「賺到盡」。

出售合作社須補地價

公務員合作社建屋計劃始於1952 年,當時政府以特惠價批出土地,讓合資格公務員以合作形式建屋、政府則支付地價及建築費,日後業主若將單位出售,須向政府補回地價差額。

姚松炎指,政府可考慮主動重建合作社建公屋。(黃靜薇攝)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重建權益關注小組(土瓜灣區)召集人劉錦輝表示,過往政府補地價的差價介乎市值的15至17.5%,惟3年多前多個合作社向政府提出個重建時,發現補地價金額激升至55至60%,以他現居於土瓜灣合作社為例,一個市值約800 萬、面積一千呎的單位,若要補地價金額高達400萬,令他們在巨大開支下無法在同區買回相近單位,同時變相提高重建合作社的門檻。

另一位現居於西灣河公務員合作社的馮太表示,任職公務員的家人相繼離世,現時她獨居於約千呎的單位,一直希望將單位賣出,卻發現高昂的補地價令她難以負擔同區單位,要忍受現居樓宇殘舊不堪,「外牆、天花等很多滲水,每年也要付一筆維修費。」她續稱2年前有私人發展商有意收回重建,惟對方也被高昂的補地價「嚇怕」而退縮。

姚松炎:補地價過高拖延重建步伐

政府雖然先後提出房協重建合作社的先導計劃及市建局中介計劃,惟姚松炎批評兩個方案均不可行,因房協的申請需100%的業權人同意、市建局亦只充當物業代理,而合作社的單位大多空置,「是強人所難,加上補地價咁高,只會繼續拖落去。」他建議政府可主動回購合作社並用作建公屋之用,或考慮以公私營合作模式去發展。他又指,或透過法律手段解決補地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