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料不會有大批議員因釋法失去議席

撰文:趙楚翹 梁嘉瑜
出版:更新: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提到立法會宣誓風波引致人大釋法,以及回歸20年《基本法》落實情況。她預料不會有大量立法會議員因釋法後會被褫奪議員資格,強調要交由法庭裁決哪些「不應做立法會議員」,而當法庭有裁決後,議員亦不應有投訴,現階段不點名評論「邊個唔應該做」。

(資料圖片)

被問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曾容許議員再次宣誓,儘管有議員於宣誓中故意用咳聲代替某些字眼,亦未有阻止;梁愛詩指,這已是多年前的事,難以再提司法覆核,但留意到今次有議員於宣誓前後加字句,認為若這些字句與誓詞內容有衝突,就等如不真誠宣誓。

「民族自決」不適用於香港

至於議會是否容許倡自決人士,梁解釋「民主自決」的特別意義,指1972年香港已在聯合國殖民地名單中被剔除,「民族自決」是予殖民地地方決定自己前途,但因種種歷史因素,香港根本無民族自決權,故不應存在自決主張,因為不適用於香港社會。她又指,香港的高度自治乃中央授權,不是完全自決。

她又不擔心2047年的「二次前途問題」,重申鄧小平所提的一國兩制「50年不變」是「至少50年不變」,不是一定要變,亦不等如要「自決」,若一國兩制能繼續行使下去,則不需要討論,亦毋須擔心前途問題。

(資料圖片)

此外,早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提到應於香港核心價值上加上「愛國」元素,梁指愛國於別的國家根本毋須刻意討論,但基於香港的歷史因素,殖民地時代較少提到國家觀念,但引用鄧小平將「愛國」定義為「不做損害國家之事」,按此定義的話,「愛國」是不難做到的事,甚至是「必然之事」,故認為張曉明不無道理。她明白到現今社會不少人對中國反感,認為增加兩地交流,讓市民感受到國家的經濟和人權進步,「多聽多感受」,自然就會「愛國」

被問到回歸近20年,香港與中國的關係似乎「愈走愈遠」,梁回應指不只是香港,其實國際社會亦有不少地方有貧富懸殊、青年向上流、對政府不滿等問題,加上現時慣性於網絡發表「鬧政府」言論,實為撕裂社會。她指香港人應該多了解內地人從當年的民革和大飢荒下,走到現時各個方面都有大改善,應有包容之心。

梁愛詩節目後補充說,如果議員提出「自決」是指要香港獨立,則不應該獲容許提出港獨主張,而她亦看不到議員有理由可以在立法會上提出「自決」,因為「自決」代表完全由香港自行決定政治體制和權利,然而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是由全國人大授權行使高度自治。

對於特首梁振英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指,學校不能討論和發表港獨言論,即使是民間港獨人士,政府必須依法處置。梁愛詩回應說,任何人宣示任何政治理念都需依法進行,需要視乎具體情況才可決定如何按照法例處理。

她認為教育局有責任確保校園討論涉及政治的議題時要中立,惟「港獨」明顯偏頗,所以不能讓人有機會利用學校宣揚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