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職員擺街站遇襲 商人稱欲勾街燈卻誤傷人 官指荒誕裁罪成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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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的男秘書,去年擺街站反對港區國安法期間,被政見不同的男商人以煙蒂燙傷,又抓傷劉的一名女議助。案件今(2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女事主的證供誠實可靠,反觀被告所提出的辯解荒誕無稽,片中所見,被告不斷激烈地進迫女事主並勾著女事主的腳,卻解釋成他想用腳勾街燈防跌,卻誤傷了事主,官直言認為其說法不可能,並指被告只是想淡化他對女事主的攻擊,故裁定被告罪成,把判刑押後至3月16日以便索取社服令報告。

被告尹載道(49歲,眼鏡批發商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5月29日在深水埗元州街 162 號外襲擊余凱琳。

暫委裁判官陳姵妏裁決時指,案發當日被告手持煙頭和手提電話,途徑區議員劉家衡的街站時,稱劉的街站「阻住曬」;期間被告與劉的李姓男秘書發生爭執,被告涉嫌被人用簽名板擊打其頭部數次。被告與街站職員拉扯期間,女事主走到二人中間介入調停,被告卻用手抓傷及用腳勾傷事主;附近巡警到場調停並拘捕被告。

被告尹載道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網上片段截圖)

女事主或因肌肉拉扯受傷

陳官指,雖然女事主受傷的是右腳而非當日被勾中的左腳,女事主背上受傷的位置與當日被襲的位置亦有所不同,但陳官認為女事主的傷勢有可能不是因被告襲擊,而有因為肌肉拉扯所致,加上考慮到當日的環境混亂,女事主的右腳和背部其他位置受傷也不足為奇,故裁定女事主誠實可靠,並接納她的證供。

女事主面露驚恐狀

陳官續指,反觀被告的辯解就顯得荒誕無稽,如他聲稱因失平衡故想用腳勾住附近的街燈防跌,惟按現場片段顯示,被告用腳勾向女事主時,有很多人捉住他,他亦與街燈相隔數個身位,距離之遠,根本沒有可能用腳接觸到街燈。陳官又稱,片斷顯示被告拉住劉的男秘書的衣領,即使女事主走到二人中間介入,被告依然拒絕放手,更一路進迫女事主和李,女事主當時的面上明顯露出驚恐狀,可見辯方聲稱女事主自行走往被告附近,必然已經預料和接收到會被襲擊的說法不合理。

事發片段截圖。(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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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力度明顯不合理

陳官指,雖然辯方聲稱被告當時只是想捉住襲擊他的男秘書,但男秘書等人當時身處劉家衡區議員的街站,被告即使事後想追究亦可以透過向劉議員查詢而找到女事主等人,因此不存在被告聲稱要捉住男秘書不讓他逃走的情況。陳官稱,被告的辯解只是想淡化他對女事主的攻擊,其力度相對與男秘書的行為屬激烈亦不合理,直言即使相信被告是因為受襲擊而還手,亦只能證明被告不是無故傷人,不能令被告脫罪,故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申請將判刑押後至3月16日,以便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獲法庭接納,期間被告可繼續保釋外出候判。

案件編號:WKCC 34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