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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多面睇#1|打擊裝修承辦商合謀 保障公屋住戶權益

撰文:謝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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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自由市場下,競爭與生活息息相關,在有競爭的市場,消費者可比對價格、物色合心意的產品;賣家則可因應市場反應和競爭情況而推出優惠、調整銷售策略。以新入伙的公營房屋住戶為例,當裝修承辦商出現瓜分市場、合謀定價等反競爭行為時,住戶可能要承受高昂的價格和不稱心的服務,對低收入家庭來說影響更為嚴重。隨著《競爭條例》於2015年12月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就相關行為展開調查,多間裝修承辦商先後因違反條例被判罰款,目前情況已見改善。

打擊裝修承辦商瓜分市場 阻合謀定價 公屋住戶「有得揀」

每當有新的公營房屋落成,房委會都會安排合資格的裝修承辦商輪流在屋苑內擺放臨時展攤,方便居民選擇服務裝修新居。但過往有居民反映,當他們嘗試向不同駐邨承辦商索取報價,以尋找合心意、合價錢的裝修方案時,往往只有一間承辦商願意接洽工程,其他均拒絕報價,而且各承辦商所推出的「裝修套餐」價錢相當接近,甚至完全相同。

競委會經調查後發現,有裝修承辦商從事非法合謀行為,自行瓜分屋邨顧客之餘,更共同製作宣傳單張,劃一「裝修套餐」的價格。承辦商之間亦協定只會主動招攬或承接獲編配住戶的工程,若住戶接洽其他承辦商,他們均會拒絕接單,並「轉介」住戶至其「所屬」承辦商。

因應上述情況,競委會於2017至2019年間,就3宗相關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涉案承辦商最終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其中兩案的答辯人須繳付合共逾700萬元罰款,訟費待定,另有涉案者被取消董事資格22個月。

隨案件審訊及判罰後,情況已有所改善,如近月落成的九龍區新公共屋邨,暫未見類似過往合謀行為的徵兆。有居民反映,他們可向不同駐邨承辦商索取報價,同類的裝修收費由二萬五至五萬元不等。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判決具阻嚇力:「過往不時聽聞有裝修承辦商瓜分市場,又有居民反映裝修質素欠佳,甚至被用作示範單位等,令人難以接受,相關案件判決後情況有改善。我建議準公屋住戶決定承辦商前應貨比三家,不要倉促決定。」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建議競委會,於入伙前加強教育準住戶,鼓勵他們遇到可疑情況時主動舉報。

房委會為防止裝修承辦商從事反競爭行為,亦推出多項措施,如駐邨承辦商須設置獨立展攤、派員巡查正在裝修的單位等,亦邀請競委會向承辦商講解《競爭條例》。承辦商如違反法例,房委會更會採取規管措施,最嚴重甚至會把承辦商從「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中除名。競委會呼籲,市民須保持警覺,如發現任何懷疑反競爭行為,應盡快作出舉報。

承辦商於屋邨內設置的獨立展攤。

自動續約改公開招標 提升石油氣供應服務質素

除調查裝修承辦商的合謀行為,競委會也曾就公共屋邨選擇石油氣服務供應商的情況提供意見。現時房委會轄下有15個公共屋邨設有中央石油氣供應系統,以往供應商約滿後,如當局滿意原有供應商的表現,並考慮住戶對供應商服務的意見後,便不作招標,直接將合約續期10年。此做法無疑妨礙了自由市場競爭,故競委會於2016年提出促進競爭的建議,房委會於翌年決定改以招標方式批出新合約,並先於香港仔華富(二)邨及長洲雅寧苑試行。

其中華富(二)邨便更換了新的供應商,住戶普遍滿意新舊供應商的交接過程,又樂見新供應商提供每年免費爐具檢查及豁免最低收費等新加服務。房委會遂決定將完約後重新招標的做法推行至其他屋邨,並在標書中加入定量風險評估和所需改善工程的要求,及要求中標者為住戶提供不同優惠。在這情況下,即使原供應商中標,住戶亦能享有更佳的服務。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認同以招標方式續約:「有競爭,最後得益的都是居民,而且新供應商提供爐具檢查等服務,居民普遍都贊同。」

(資料及相片由客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