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底姦劫】扣押48小時最高危 專家:疑犯失希望感罪疚易尋死

撰文: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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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確認被捕疑犯直接參與案件。(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22歲少女今月7日在九龍灣被先劫後姦,警方憑天眼3日後緝捕疑人,豈料48歲疑犯林X春今(11日)早在秀茂坪警署自縊,送院證實死亡。城大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指,疑犯扣押的48小時及審訊判刑前24小時,均屬於毀滅生命的高危時段,因他們不知道是否被起訴、將如何被審判及處置,內心焦慮的情緒高漲;自殺危機在擔保或判刑後才會減低。他指疑犯自殺可以有很多原因,包括社會輿論、道德壓力、罪惡感,更多可能與其自身性格有關。

48歲姓林的疑犯今早被發現在警署羈留室內上吊身亡。

疑犯缺少社會支援 孤單無希望

黎分析疑犯自小犯案,多次進出懲教院所,而且近年獨居,故向來缺少社會支援、家庭關係,「40幾年嘅生命真空、lonely,對自己無希望,一般而言會有Depression(憂鬱症),放棄生命嘅tendency(傾向)比一般人大」。

據悉疑犯寓所大門鐵閘以白布遮蓋,窗戶亦長期緊閉,也幾乎不與鄰居交流。黎定基指疑犯生活沒甚寄託,面對家中四壁、封閉的門窗,生理及心理未得抒發,為人或有缺陷。直至遇到受害人,傾談多小時後得到安慰,也得到性滿足,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回家後進入另一種空虛。再到被捕,疑犯失去了寄存、希望,選擇了結生命。他總結疑犯對生命失去希望、心存罪惡感,故走上絕路。

警方未必評估疑犯心理狀態

既然疑犯屬於高危自殺一族,警方的處理態度是否未夠敏感?黎直言警方未必會留意或評估疑犯的心理狀態,一般都例行公事將其還押安置,未必意識到疑犯存在自殺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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