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最後一名被告自辯完畢 案件押後至11.27作結案陳詞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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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審訊今(28日)踏入第115天,最後一名出庭自辯的被告余慧明完成作供,案件將進入結案陳詞階段,三位主審法官決案將案件押後10星期,以該控辯雙方律師提交書面結案陳詞,並定於今年11月27日聽取律師在庭上陳詞,預料需時2至3星期。現仍獲保釋的被告,可獲繼續擔保至下次聆訊。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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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辯方主要案情一覽(詳看下文)
初選案(十)|被告開始自辯 鄭達鴻稱當時已不認同公民黨立場初選案(十一)|彭卓棋宣傳用攬炒激進字眼 只為爭取最黃的選票初選案(十二)|何啟明施德來借機宣傳民協 劉偉聰無簽過聲明書初選案(十三)|何桂藍稱參選只為延續社運精神 無想過進入議會初選案(十四)|陳志全指初選目的在爭取最多議席 非否決預算案初選案(十五)|鄒家成想借初選平台宣揚本土派 從不信35+神話初選案(十六)|柯耀林想了解支持度 李予信被捕反獲黨支持出選初選案(十七)|余慧明參選為爭話語權 攬炒是姿態強調有得傾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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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0名接受審訊並准保釋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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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案情一覽(詳看下文)
初選案(一)|控方開案陳詞講述16被告角色 提及初選與攬炒初選案(二)|區諾軒為控方作供 由泛民飯局至初選論壇初選案(三)|協調會後各區現分歧 張可森等提墨落無悔聲明書初選案(四)|辯方揭區諾軒開審前私信鄭達鴻 提要學習知進退初選案(五)|見多名參選人陸續作政治表態 區諾軒稱大感無奈初選案(六)|趙家賢作供 指本土抗爭派踩界令事件失控初選案(七)|趙家賢接受辯方盤問 控方列郭榮鏗等3人為共謀者初選案(八)|建制前議助認攝錄新西協調會議 林景楠被傳召作供初選案(九)|控辯雙方就法律原則爭辯 法官裁定16被告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