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余慧明稱最終自的是落實真普選 強調非有破壞無建設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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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今(28日)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她重申落實真普選才是她的最終目的,而非否決政府議案,並指:「我哋唔係淨係想破壞而無建設。」她認為一個議席不應只代表一小撮人,若要爭取雙普選,便要廢除功能組別。控方質疑,余若要爭取五大訴求,是要與其他民主派議員串謀否決議案。余否認,直言每個議員都是獨立個體,她無法:「迫人哋去做。」

余今完成作供,案件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法官暫定於11月27日起聽取雙方律師的口頭陳詞。

余慧明促醫管局交代外聘律師團隊的理據及花費的公帑。(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競選團隊10職員由余聘請

余慧明稱,她決定參選立法會前,曾諮詢過醫管局員工陣線的會員意見,因她擔心會員會對其參選決定反感,若大部份會員均不支持她,她可能不會考慮參選。及後余決定參選,但她強調:「一蚊都無用過工會嘅錢。」又指其競選團隊的10數名全職員工,皆由她自掏腰包聘請。

指其團隊看連登比閱報多

主控萬德豪遂問,余的競選團隊有否向她提及戴耀廷撰文主張「攬炒」及否決財政預算案?余指沒有,又稱她沒有追蹤戴的FB專頁,亦不知道戴曾在《蘋果日報》發表專欄文章,她的團隊看連登比閱報多,即使有看新聞,亦主要只看港聞及娛樂版。

強調並非有破壞無建設

萬又問及余自撰的文章《踏上這攬炒旅途》,提及立法會爭取35席是「手段」,全面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則是「目的」。余稱她當時使用字眼並不準確,她認為落實真普選才是最終目的,而非否決議案,又說:「我哋唔係淨係想破壞而無建設。」

每個議員都是獨立個體

萬質疑余是想與其他民主派議員聯手否決議案,余反駁指,每個議員都是獨立個體,她沒辦法「迫人哋去做」,但同意若要否決議案,必須得到其他泛民協助。法官陳慶偉問,若要爭取雙普選,即是支持廢除功能組別?余同意,因她認為一個議席不應該只代表一小撮人。

余慧明作供時一再強調,落實雙普選才是她的真正目的。(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獨媒專訪未能完全反映其立場

至於獨媒專訪《從組織工會到走進議會 余慧明:我要真攬炒!》亦曾提及余參選立會是:「為了立會過半後,全面否決政府提出的議案,製造憲制危機,重組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余稱文章用詞不能完全反映她的立場,並舉例詳述文中有關她批評醫管局派藥系統的段落不準確。法官李運騰打斷指,余不用詳細解釋派藥系統,因為他們不會明白。余說:「可能陳慶偉法官會明。」持有藥劑師牌照的陳慶偉笑言,他其實聽得懂余所述的,惹起庭上各人發笑。

認為爭取五大訴求並無違法

另余在初選前接受大紀元訪問時,曾指否決政府議案不是「口號式抗爭」,而是要用行動表達。她在庭上承認,即使在國安法實施後,這個想法都沒有變,因她不認為否決議案以爭取五大訴求是違法的。

萬又質疑余出席的抗爭派記者會上,岑敖暉和王百羽曾稱:「我哋」會反對預算案,這亦代表余的立場。余反駁指,這是他們所用詞彙,不代表他們事前曾有協議,並重申每位參選人都是獨立個體。

料結案陳詞需時2至3星期

余完成作供,案件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法官應控辯雙方要求,預留4周時間讓控方準備書面陳辭,亦給予5周讓辯方作書面回應。至於開庭聽取口頭陳詞聆訊,法官陳慶偉則指,某些被告可能涉及其他案件,因此無法定下確實日期,只能暫定11月27日再訊,預計需時2至3周。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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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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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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