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社論】請真正尊重與紀念歷史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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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6月4日)是「六四」事件三十三周年,是本港連續三年沒見任何跟紀念「六四」相關的大規模公眾活動。「六四」這個歷史事件對國家與香港的影響不言而喻,當然值得我們牢記及反思。無奈的是,一些人一邊聲稱紀念「六四」這段歷史,一邊大行指桑駡槐、借古諷今之實。這種舉措不能算作紀念一件歷史事件,只是借此名義爭取政治資本,反而導致事件本身真正重要的意義逐漸遭到遺忘,此不得不說是一大遺憾。

與此相對,港府官員近期大談香港回歸二十五周年具備深遠歷史意義,認為今年的紀念日值得大肆慶祝。譬如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星期一(5月30日)在北京接受國務院任命令時說:「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是見證『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歷史時刻,具有重要的意義。」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演辭與其他不同場合裏也多番稱之為一個「歷史新起點」。不過,他們的論點始終放在這兩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讓「一國兩制」返回正軌,並沒有回顧過去多年的歷史發展進程,遑論吸取這期間給香港帶來的眾多教訓。

紀念歷史須先建立恰當認識

當我們想紀念某件重大的歷史事件時,必須先對它建立一種正確的認知。對於「六四」這個發生在1989年的歷史事件,大家應該認識到該段時期的歷史背景,以此為基礎作出真正的悼念和反思,而非胡亂牽扯廿多年後的現實政治。歷史上的「六四」源於一場以學生為主的愛國民主運動,而在香港起初的一系列紀念活動亦以關懷祖國來作為號召,代表人物司徒華更被廣泛認同為愛國、愛中華。

「六四」無疑是一個悲劇、一個教訓,值得後人深切的紀念與追憶。(林穎嫺攝)

「六四」無疑是一個悲劇、一個教訓,值得後人深切的紀念與追憶,但我們亦應理解到社會治理長路中的迂迴和坎坷,在歷史發展進程裏的求同存異。然而不知什麼時候開始,香港紀念的「六四」竟然慢慢走上了歪路,非但愈加片面強調「結束一黨專政」,甚至逐漸演變成為各種反對中央、特區政府聲音的聚集場景,最終更加吸來一群對當年歷史欠缺充分認識的人員穿插其中,就連沾不上邊的本土「港獨」以至外國勢力也來參一腳,可謂失卻紀念這個歷史事件的初衷。

同樣道理,香港紀念回歸祖國,亦要深入反思箇中歷史發展過程。像是英國人在回歸之前的香港所作所為有何對錯、特區政府在這二十五年間的管治成績表現如何、「一國兩制」走來之路存在什麼得失,都是我們在這個日子需要認真省思的課題。假若對歷史事件欠缺瞻前顧後、戒之慎之的精神,單純依現況賦予所謂的重要意義,沉迷於沒有任何積極作用的虛無喜慶,那麼紀念活動本質上恐怕也跟歷史沒有直接關連,跟一些人利用「六四」事件找個藉口配合自己別無二致。

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正常不過

其實,除了紀念昔日歷史事件,很多現在正發生的問題也可以採用歷史的維度來進行觀察。以《港區國安法》為例,它生效實施不足兩年已產生立竿見影的效力,這一點無可非議,但這兩年間某些人總是將這部法律醜化,又或者強行在討論其他無關事情時把它提出來,從負面或正面角度視之為憑空出世的特異產物。如果我們對於相關歷史有充足的認知,便很容易看出以上這些做法都不妥當,並非對待一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應有的適當態度。

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古今中外盡皆有之,英國去年通過、今年實施的《國家安全和投資法》與正待眾議院二讀的《國家安全法案》便屬於比較近期的例子,而即將離任的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前年這個時候指出「該『激活』的法律要『激活』」,則是香港原本亦存在維護國安法律的最佳明證。至於特區回歸多年來遲遲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更是中央出手制訂《港區國安法》不可忽略的歷史背景。

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古今中外盡皆有之。(資料圖片)

跟不同地方、不同時期的維護國安法律一樣,《港區國安法》理應也無大差別,它既是一部不影響大多數人民日常生活的法律,人們亦無必要刻意地將它跟其他法律作出差別對待、大書特書,而是正正常常遵守行事即可。只要相關法律的設計與執行得宜,那麼我們不管討論「六四」、六七暴動與文化大革命等過去的歷史事件,或者批評政府當下無力解決住房、醫療等社會問題,本質都應該是對特定議題提出自己的看法,藉此督促管治者改善今天社會經濟的治理,絕不是對根本制度作出挑釁,更不是謀求推翻現有的政權。

社會運動或紀念歷史事件都不應該觸碰到國家安全邊界,而包括管治者與執法者在內的各方,更是需要區分表達不同意見與鼓吹政治反動的差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被問到市民在維園進行紀念「六四」的活動會否面對法律後果,她拒絕正面回應《港區國安法》具體「紅線」何在,只是籠統表示任何公眾活動都得遵守不同法律要求,聚會尤其應該符合《港區國安法》、社交距離措施及關於場地許可的規定,這種回避態度顯然無助解開市民對「六四」的情結,也無法解決當下的政治憂慮。

新班子要帶香港開創新時代

真正的尊重與紀念歷史,既得對它有正確、深刻的認識,亦要知道從中正視錯誤、吸取教訓,繼而避免再度犯下同樣過失,讓其成為走向更美好未來的養分。如果說回歸二十年過程期間有什麼最值得港人珍視的東西,那大概就是提醒了我們治港者必須更弄懂政治,更認識國家,可惜當中以出身公務員為主的人員似乎在這兩邊都有很大改善空間。他們對如何有效地管治香港至今依舊毫無主意、不知所措,沒有意識到經過多年停滯以後一定要變,而推動此等變化的唯一路徑就是全面、深刻的改革。

特區政府換屆本應該讓人看見香港改革的曙光,可是下任行政長官李家超仍未讓人見到真正求變的決心,反而國務院港澳系統出現了一些高層人事變動。當下的香港深陷深層次結構矛盾,不只政治撕裂嚴重,經濟及社會問題更是嚴峻,中央的治港體系同樣需要意識到他們對改革的責任。不論是新特首、新政府,以至新的中央治港官員,都需要做到國家領導人所要求的「展現新氣象」、「譜寫新篇章」,合力提升本地整體治理效能、改革經濟民生,改革歷史上曾有的種種錯誤,帶領香港進入「一國兩制」良好運作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