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軍澳反黑工搜獨立屋裝修單位 拘3內地漢及一僱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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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昨日(19日)進行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勞工行動,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突擊搜查區內多個裝修中的獨立屋單位,共拘捕3名懷疑非法勞工,全部均為內地男子,年齡介乎45至48歲;另外一名48歲本地男僱主,則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被捕。全部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而3名內地男子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警方共拘捕3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警方提供)

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警方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庭不會被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者最高刑罰可罰款50萬港元和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