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中五男生葵涌邨圖淋油追數 逃走遺財物 警拉人揭另涉一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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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22日)接獲市民報案,指有人手持一罐紅油,欲向葵涌邨曉葵樓某單位淋紅油追債。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接報後趕到現場調查,發現一名男子在事發後被報案人及保安追截,惟成功逃脫,但遺下斜孭袋,袋內裝有其個人財物、追數字條及一罐紅油。警員搜查後於大窩口邨富安樓附近截獲涉案男子,經進一步調查後,更發現他與另一宗發生於荃灣區的淋油案有關。警員遂以涉嫌「企圖刑事毀壞」及「刑事毁壞」拘捕該名16歲中五男生。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黑組調查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任何人如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任何財產(不論是屬於其本人或他人的),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