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旺角毒窟拘17男女 起獲小量毒品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指,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4月2日)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山東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毒窟。單位內1名49歲本地女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另外10名本地男子和6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3至61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行動中,人員檢獲約1.8克懷疑可卡因、小量懷疑海洛英、小量懷疑「冰」毒、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

該名49歲本地女子已被控各一項「經營毒窟」罪及「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今日(4月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