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柙犯自殺】三年5囚犯自殺亡 懲教人員按既定機制巡查照出事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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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於今年年初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西環球貿易廣場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一房間內,謀殺妻子及7歲子的43歲南韓商人Kim Minho,今早被發現在荔枝角收柙所的獨立囚室內用撕破床單自勒頸部身亡。根據懲教署的數據,過去3年有250宗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的個案,當中有47人上吊自殺,5人身亡。
根據懲教署規定,懲教人員每隔15分鐘便會巡倉一次,事發當晚人員亦有進行巡查,惜仍有在囚人士自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每15分鐘巡邏一次已經算密,但懲教署在這方面有失職則不能接受。

Kim Minho早上被發現用床單勒頸自殺亡。(蔡正邦攝)

三年5宗在囚人士上吊亡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早上約7時25分,懲教人員巡視囚室期間,發現該名在囚人士在床上用床單鋪蓋身體,並對指令沒有反應。懲教人員立即進入囚室檢查,發現該名在囚人士用床單纏頸自殺。過去有囚犯於收柙所內上吊亡,而今次死者被發現時是躺在床上,自己用床單勒頸亡。

根據懲教署數據,過去3年共有250宗在囚人士出現自我傷害,當中有47宗上吊自殺個案,5名在囚人士上吊自殺亡。懲教署回應指,一般而言,當值夜更的懲教人員會按既定機制,定期巡視在囚人士的寢室,並由上級人員及有關系統監察其巡邏工作。

過往30年曾多次因犯事進出監獄的釋囚阿明(化名)指,床單較薄,若用力不難將它撕爛。阿明認為,基本上是沒有防禦措施能百分百確保在囚人士不自殺,因在囚人士有死的決心時,總會方法自殺。他指,雖然人員會定期巡邏,但不少欲自殺的在囚人士會趁人員一巡完倉便立即自殺,待發現時可能是相隔15分鐘後,即便人員發現,也不能立即打開監倉門,因人員要叫負責看管鑰匙的人將鑰匙送到相應監倉,這過程需一段時間。懲教署回應指,正分階段採用電鎖保安系統以簡化開關程序。

警方今早到醫院調查。(梁銘康攝)

自已勒頸亡 醫生:勒頸封住氣管 腦部缺氧亡

翻查資料,去年11月29日,赤柱監獄一名48歲男囚犯利用床單繫於囚室內的鐵柵上吊自殺,送往公立醫院搶救後證實死亡。同年7月10日,屯門寶田邨入屋強姦案28歲男疑犯於荔枝角收柙所的廁所內,將床單繫在窗框上吊自殺身亡。荔枝角收柙所是過去9個月內第二宗疑犯自殺身亡案件。在以往囚犯自殺案件,他們都利用床單或枕頭袋作自殺工具。

急症科醫生馮顯達指,勒頸與上吊自殺均會出現氣管被封住的情況,導致呼吸出現困難,最後因腦部缺氧而致死。馮顯達解釋,惟一不同的是,上吊時由於雙腳離地,人體的重量會令頸椎破裂,導致神經線受損,繼而出現不能呼吸的情況。而勒頸自殺在垂死時會無力氣,馮顯達指不排除死者一早用床單做成的繩索在頸上打了個死結,縱使垂死時雙手無力,但床單不會鬆開,最後因勒住而出現呼吸困難,導致腦部缺氧而死亡。

議員促懲教署檢討現行機制避免悲劇再生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每15分鐘巡邏一次已經算密,但懲教署在這方面有失職則不能接受。涂認為懲教署在過去10多年均有檢討安全性問題,例如在囚室設計上防止囚犯能在高處借力,而巡邏時間亦縮短至15分鐘一次。他指,今次事件尚待查清楚是自殺抑或他殺,倘確認屬實自殺,則懲教署需思考如何防範同類悲劇發生,例如使用更堅韌難毀壞的床單。

工黨張超雄議員則認為死者殺死了自己的家人,罪疚感或較大,加上可能語言上較難與懲教署人員溝通,自殺風險較高。張超雄議員要求政府進行獨立檢討,檢討囚犯或還柙人士在懲教署看管下仍發生自殘或自殺死亡個案,在制度上是否可作進一步改善,例如如何評估自殺風險、是否有其他措施可避免自殺或自殘個案,都是懲教署應該檢討的範圍,以避免悲劇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