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柏豪萬宜水庫拍劇 拍外景豁免限聚令? 食衞局:不能一概而論

撰文:黎靜珊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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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未止,政府實施「限聚令」,限定公眾地方聚集,不得多於4人,但連日來電視台外景拍攝未有停止,動輒20人聚集。惹起爭議。
《香港01》記者今日在萬宜水庫採訪時,看到藝人周柏豪及袁偉豪在場拍攝外景,隨影工作人員約20人,部分人更無戴上口罩。
食衞局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電視台外景拍攝是否獲豁免不能一概而論,需考慮地點、聚集原因是否為工作等所有因素而定。有律師認為立例原意是抗疫,私人娛樂事業因工在公眾地方聚集,看不到獲豁免的理由。

藝人周柏豪參與拍攝,並相信外景拍攝在限聚令下獲豁免。(蔡正邦攝)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職員今早(10日)在萬宜水庫拍攝外景,現身藝人包括周柏豪與袁偉豪,隨影工作人員約20人,浩浩蕩蕩,部分人更無戴上口罩。記者上前了解後,攝影團隊散開避免聚集,分批繼續工作。周柏豪相信外景拍攝在限聚令下獲豁免。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藝員袁偉豪(右四短袖藍衣)在萬宜水庫拍攝,攝影隊伍近20人聚集。(蔡正邦攝)

食物及衞生局回覆《香港01》指,條例指明的豁免群組聚集,包括「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群組聚集」。這項豁免是否適用於電視台在公眾地方拍攝外景不能一概而論,須視乎當時的實際情況及工作性質,例如該地點是否屬公眾地方、參與人士是否有工作指示及聚集發生的一刻是否「為工作而進行」等,評估時須要考慮所有適當及相關因素。

記者向作為執法部門的警務處查詢,警方如何處理市民針對電視台外景的報案。警察公共關係科指沒有資料可回覆,着記者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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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惠源指可以從立法原意了解《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條例目的是抗疫、減少社交接觸,攝影團隊多人聚集有危險性。他提到限聚令12項豁免範疇中,介定了特定群體,包括醫護服務、執行政府職能、交通運輸等,而無列明娛樂事業,即使第4項所示「為在工作地點工作而進行的群組聚集」,而私人公司因工在公眾地方聚集,看不到獲豁免的理由。

陳律師表示疫情下立例倉卒,法律未完善可以理解,但質疑:「點解(對)有啲(店舖)特別清晰,雷厲執行呢?」而警方3月31日在太子群眾活動中,多次引用限聚令截查市民及記者,用作驅散巿民及傳媒時做法如此清晰,但面對電視台拍外景時,卻無法清晰執行。他認為若相關公司向有關部門申請拍攝許可,則可另當別論。

記者已向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ViuTV)查詢,惟至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