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闖大鵬灣水域捕魚 12內地人遭漁護署檢控

撰文:何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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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內地男子懷疑在大鵬灣水域非法捕魚遭漁護署起訴,周一(19日)將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前日(17日)下午4時許,漁護署人員在屬於香港赤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非法捕魚遂將船截停該船作調查,後在船上撿走一批漁獲及漁具。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昨日(17日)起訴懷疑在大鵬灣水域進行非法捕魚作業的內地船隻上12名男子。

約下午4時,漁護署人員在赤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正在進行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人員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並在船上檢走一批漁獲和漁具。該12名內地男子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條例》)(第 171章)進行捕魚活動被檢控,周一(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捕魚活動,署方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