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涉西貢警署外寫 721、辱國安法字句 涉刑毀被捕

撰文:魯嘉裕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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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50歲男子,涉嫌去年11月至今兩度於西貢警署外牆寫上「721」字眼,又於燈柱寫上「國安法收皮」字句。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調查隊第一隊偵緝督察吳嘉傑交代案情。(余睿菁攝)
警方展示男子涉嫌刑毀的圖片,包括「721」及「國安法收皮」。(余睿菁攝)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調查隊第一隊偵緝督察吳嘉傑表示,去年11月6日及今年1月8日西貢警署外牆均被人刑毀,外牆被人以黑色油性筆寫上「721」字眼,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調查隊第一隊接手調查後,鎖定一名目標男子,昨日(12日)傍晚聯同西貢鄉村巡邏小隊於西貢福民路一帶進行埋伏,至晚上發現目標男子於西貢警署外出現,於警署外兩條燈柱上,以油性筆寫上侮辱港區國安法字句,警員即時上前截查,並以涉嫌刑事毁壞拘捕該名50歲姓余男子。

吳嘉傑指該名男子現正被拘留調查,警方會調查他有否涉及其他案件,現階段會以刑事毁壞方向調查。吳嘉傑重申刑事毁壞屬於嚴重罪行,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至於一切針對警方的案件,警方必定會嚴肅處理,亦不會有任何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