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繞道寶馬狂飆爬頭 32歲男司機涉危駕被捕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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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6日)凌晨2時,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在區內打擊危險駕駛,並在觀塘繞道(東行)近宏照道,發現一輛寶馬私家車高速行駛,期間多次超車,遂上前將其截停,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該車姓李(32歲)男司機,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萬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2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