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滲水困擾輕生 滲水辦:濕度未達35%無跟進 專家教搵源頭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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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祥和苑一名59歲姓王男子於周二(2日)凌晨,在寓所留下遺書後墮樓身亡,據悉他生前事主因家中滲水、樓宇維修問題感到不快。政府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周二晚表示,去年6月接獲一宗滲水投訴,滲水辦人員到單位調查,發現投訴所指位置濕度低於35%,因此按既定機制未能繼續跟進,並已於去年7月就結果通知投訴人。
有驗樓師表示,若有問題位置濕度低於35%,有可能並非漏水,舉例稱浴室在有人洗澡後或濕度高,牆壁濕度可能已超過30%。他補充,若經檢查後發現單位確實受樓上滲水問題困擾,唯有通知樓上處理及重新做好防水層;否則只能將水引流及遮蓋受影響位置,「無眼屎乾淨盲」,之後再循法律途徑向樓上追討。

滲水辦:去年6月接投訴 濕度低於35%無跟進

滲水辦回應傳媒查詢指,於去年6月接獲一宗滲水投訴,人員到訪單位調查,發現投訴所指位置濕度低於35%,因此按既定機制未能繼續跟進,並已於去年7月就結果通知投訴人。另外滲水辦今年2月亦就事涉單位接獲另一宗涉及懷疑外牆漏水的投訴,人員已向投訴人解釋,外牆雨水滲漏並非滲水辦職權下可處理的範疇。因此,有關個案早前已轉介隸屬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的獨立審查組跟進。處方對事故中有人身亡感到悲痛,對死者家屬致以慰問。

獨立審查組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祥和苑在「居者有其屋」計劃下出售後,亦受獨立審查組按《條例》監管,處理樓宇破損包括涉及樓宇結構或外露排水管所引致的滲漏問題,就此個案,獨立審查組本年2月接獲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轉介後,已立即聯絡投訴人, 並獲投訴人告知該大廈外牆維修已經完成,因此要求審查組無需作出跟進。

滲水辦曾屢被指效率過低 申訴署主動調查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組成的滲水辦,過去屢被詬病處理滲水問題效率過低,申訴專員公署曾兩度調查有關滲水辦的投訴,並於2020年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滲水辦個案積壓問題嚴重,近七成個案需超過90個工作天才能完成調查或行動,更有個案耗時4年才完成調查。

報告中亦指接獲多份公眾意見,滲水辦使用色水測試的方法尋找滲水源頭,做法未夠先進,另外以35%或以上的濕度水平作標準決定有否滲水情況屬過高。滲水辦當時解釋,混凝土和批盪的表面容易受周邊環境的相對濕度影響,據該辦經驗和數據,混凝土和批盪表面的濕度水平若低於35%,便難以找出滲水源頭,因此將濕度水平訂於35%或以上作為展開調查的標準,旨在有效運用資源。

驗樓師指濕度低於35%或非漏水 應請專家檢查

香港專業驗樓學會會長詹濟南指出,以他的經驗,不少市民會把天花或牆身發霉誤當成有滲水問題,但其實若牆身太濕、例如住戶常以濕布抹牆,已有可能造成牆身發霉,未必與滲水有關,若有問題位置濕度低於35%,有可能並非漏水,舉例稱浴室在有人洗澡後,或在本港相對濕度高的日子,牆壁濕度可能已超過30%。詹指出如果要查證單位是否有滲水問題,應找專業人士處理。

五大滲水原因及檢查方法:

.爆水喉導致滲水:水會「滴得好緊要」、可能達每分鐘一滴,可找水喉匠檢查是否有水喉爆裂導致漏水

.樓上浴缸去水位滲水:如有此問題,受影響位置水迹會愈來愈大

.窗戶滲水:如因窗戶問題導致滲水或漏水,一般會在下雨時才發現問題

.冷氣滲水:如開冷氣有滲水、不開就沒有問題,顯示滲水有可能是冷氣導致

.外牆滲水:如只有下雨後才發現受影響位置滲水,有可能與外牆滲水有關;若無論晴天、雨天都有問題,相信則並非外牆滲水

詹濟南又說,一般他進行滲水檢查時,會以鎅刀刮一刮涉事位置的牆灰,如果真的有漏水,刮到較深的位置也會發現牆灰是濕的,否則就代表該位置可能只是發霉。

他指出,若單位受樓上漏水困擾,最常見是樓上單位將浴缸改為企缸時,防水做得不好,導致滲水到樓下單位,此情況唯有由「樓上單位去搞」,重新做好防水;惟若樓上不願合作,樓下單位住戶唯有在受影響位置做一條接水管,將水引流到去水位流走,再裝假天花遮蓋受影響位置,「無眼屎乾淨盲」,之後再循法律途徑向樓上追討。

外牆多屬「公家」 遇滲水可要求管理處跟進

至於外牆滲水影響室內,詹濟南則表示這情況不太常見,但若單位真的受外牆滲水影響,住戶可聯絡管理處跟進,因外牆大部分屬於「公家」,即使維修也是「公家畀」,業主也有可能要夾錢,而非由管理處出錢,管理處「無原因唔做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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