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3宗海上走私案拘6人 檢2億元瀕危魚翅及電子廢料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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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今年4月中至5月中進行一個代號「晴空」特別執法行動,打擊不法份子走私活動,成功破獲3宗懷疑海路走私案件,包括一宗利用內河船出口5噸屬於瀕危物種魚翅及一批受管制藥物往澳門的案件,而及兩宗利用遠洋船走私共25個貨櫃的舊電子產品往馬來西亞的案件,估計市值共約2億元。行動中海關拘捕6名懷疑涉案人士,包括3男3女,年齡介乎33歲至53歲,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海關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檢獲一批海味乾貨。(蔡正邦攝)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指揮官呂少輝闡述案件,香港海關於4月中鎖定了4個由香港運往澳門懷疑裝有走私物品的貨櫃,透過情報交流將該4個貨櫃資料馬上通報予澳門海關,並一直追蹤該貨櫃的走向。當貨櫃運遞澳門時,貨主主動要求將其運返香港,海關隨即作出行動部署,直至5月初運返香港,關員即時進行查驗,資料報稱4個貨櫃載有不同雜貨,例如海味乾貨、藥、電子產品、化妝品及日用品等。關員開驗該4個貨櫃時,發現其中2個貨櫃內裝有共5噸、屬瀕危物種的魚翅,進出口該魚翅需申請相關許可證;亦於其貨櫃中找到受管制藥物,包括壯陽藥、醫治癌症及帕金遜症的藥物等。全部貨物合共市值約2200萬元。

瀕危魚翅及藥物若走私至內地 可逃稅1700萬元

呂相信,不法份子故意以瀕危物種魚翅及藥物混雜於大批雜貨中作掩飾,意圖減低海關人員查獲的機會。如果這一批魚翅和藥物能夠成功被偷運到內地,除了可以逃避內地海關衛生和檢疫部門的規管之外,還可以逃稅超過1700萬元。跟進調查後,海關拘捕了一名34歲懷疑涉案的男子,負責安排將這批貨物運往澳門。

兩遠洋船貨櫃藏電子廢料 海關拘5名公司董事

此外,香港海關分別於於5月3日及10日,經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搜查兩艘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上一共31個報稱載有銅、鋁、膠的貨櫃,結果在25個貨櫃中發現大批舊電子產品,包括舊機頂盒、路由器、汽車零件、舊電池、火牛及伺服器等,貨值共1.78億元。跟進調查後,海關至今拘捕2男3女,年齡介乎33至53歲,分別為寄貨公司及安排付貨公司董事。根據香港法例第354章《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將有害廢物輸出香港,需要申請許可證。經了解,涉兩宗案件的寄件人未有向環保署申請有關許可證,屬非法走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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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課監督鄭德喜表示,今次所檢獲的類別都曾出現於海關所破獲的案件,惟留意到不法份子不斷改變走私手法及路線,過往不法份子會虛假申報魚翅及藥物直接由香港走私往返內地,今次則刻意把需許可證的貨物混雜在其他大批貨物之中,企圖蒙混過關。不法份子選擇將該批貨物出口至澳門,但由於貨量龐大,海關相信該批物品目的地未必是澳門,不排除不法份子為逃避追查,故意採取迂迴路線,先將貨物偷運澳門,再經水貨客走私返內地。

鄭續指,舊電子產品過往曾是走私返內地的熱門貨物,經內港兩地海關大力打擊,不法份子只好改變走私模式,甚至不惜工本利用遠洋船將貨物偷運較遠地方,海關相信部份較新的舊電子產品會被用作翻新,其餘較舊的會被回收以提取有用物料。由於提取過程中涉及燃燒及利用化學物料,可能產生有害物質。國際間的廢物轉移,受到《巴塞爾公約》管制,這些舊電子產品需要馬來西亞當局同意進口,本港環保署才會發出許可證,海關相信今次成功阻止該批走私廢物出口履行公約上的國際義務。鄭又說,相信走私趨勢會不斷改變,將會適時調整策略,制定全方位策略打擊,並與內地及其他地方部門合作,繼續打擊所有走私活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另外,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在無許可證情況下,任何人在香港出口受管制的廢物即屬違法,違法者若初犯,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