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秀茂坪掃黃 拘40歲內地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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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茂坪警區特別職務隊今日(24日)下午約4時在區內展開掃黃行動,突擊搜查牛頭角道一樓上店鋪,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並拘捕一名40歲姓田的內地女子,她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按摩油、毛巾及床墊等。據了解,被捕女子持雙程證。

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秀茂坪警區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及進行情報搜集,打擊非法賣淫活動罪行。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條,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3年;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另外,任何人身為處所的擁有人或租客或其代理人將處所全部或部分出租,而知道其全部或部分將經營作賣淫場所;或如處所全部或部分已用作賣淫場所,故意參其繼續作此用途,亦同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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