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內3宗│啟德吊臂車撞天橋底 鋁板墮路面 司機疑不顧而去

撰文:梁偉權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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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發生吊臂車撞天橋底意外,鋁板組件跌落下方行車線。今午(4日)約2時,警方及消防接報指啟德承豐道近維港1號,有吊臂車疑撞到天橋底的鋁板,導致大幅鋁板連同部份支架跌落路面。消防派出坍塌搜救專隊到場戒備,幸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封鎖現場調查,路政署人員亦到場視察。路政署回覆《香港01》查詢指出,受損隔音屏障面板面積約5米乘4米,隔音屏障結構安全未受影響。
現場消息稱,事發時有人目擊一輛吊臂車懷疑未有收起吊臂,撞及橋底,事後吊臂車司機疑察覺自己釀成意外,立即收起吊臂後駕車離去,警員正設法尋找涉事司機及吊臂車。

啟德承豐道一條天橋遭吊臂車撞到,橋底大幅鋁板和支架跌落下方行車線。(梁偉權攝)

意外後由於天橋底仍有鋁板搖搖欲墜,故警方暫未能解封下方車路,交通嚴重擠塞。適逢啟德郵輪碼頭有郵輪泊岸,而承豐道是通往郵輪碼頭的唯一主要道路,受意外影響,大批正乘車返回郵輪碼頭的旅客、包括一些行動不便的長者,被迫下車徒步走到碼頭。在場警員亦手口並用,向受影響的外國旅客解釋封路情況。

路政署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該署今午接獲報告,指啟德承豐道近承富里有天橋,懷疑因車輛駛過時發生碰撞而損毀,隨即派員到現場視察。經初步檢查,發現受損的設施為有關路段的隔音屏障部分面板,面積約5米乘4米,不屬結構部分,隔音屏障的結構安全未受影響。路政署已移除損毁的組件,並安排承建商稍後進行相關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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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橋6月被撞 組件需訂製料今年第三季完成維修

同一條天橋今年6月亦曾發生同類意外,6月19日,一輛吊臂車在承豐道對面行車線行駛時,撞毀天橋底鋁板,受損位置至今尚未修補。至上月3日,承豐道近方艙醫院對開迴旋處的另一條天橋,亦遭吊臂車撞到橋底,約1米乘1.5米石屎損毀。

對於今日捱撞的天橋6月被撞位置尚未修補,路政署稱受損位置同屬隔音屏障面板,該署事發後已安排維修,但因組件需特別訂製,故預計會在今年第三季完成維修。

同一條天橋今年6月亦曾遭吊臂車撞毀,照片右方橋底受損位置是當時意外造成,至今尚未修補;左方受損位置則在今日意外中造成。(梁偉權攝)

捱撞天橋高度超通行標準 未向車輛設高度限制

運輸署指出,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6條,吊臂車在行駛時的總高度(包括車輛上的負載物及設備)不可超越4.6米。而在駕駛吊臂車時,若有關路段設有高度限制交通標誌,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9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相關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即屬違法,如屬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定罪或隨後再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不過,據悉目前道路設計的通行高度標準為5.1米,而今日被撞的天橋底部高於該高度,故有關路段並未向車輛設置高度限制。

為向吊臂車駕駛者及操作員提供指引,運輸署已制訂《車輛載貨守則》,提醒吊臂車操作員在使用車輛附有的吊臂後,應把吊臂放回原來靜止的位置;並建議車輛應裝設警示系統,一旦吊臂在車輛行駛途中偏離其靜止位置時,可以提示司機。運輸署亦會以宣傳及教育方式,提醒吊臂車車主、司機及吊臂操作員多加留意及遵守在道路上安全使用貨車的規例,並會藉與貨車業界定期舉行的會議,以及其編印的貨車運輸通訊刊物,提醒貨車業界安全駕駛吊臂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