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女遊梅窩疑遭非禮 警一個半小時後閃電拘38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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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10月1日)接獲一名32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昨午約6時與朋友於梅窩遊玩期間,在梅窩鄉事會路一處室外位置懷疑被一名陌生男子非禮,該名男子其後逃去。大嶼山警區高度重視此類案件,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昨晚上約7時30分於梅窩白銀鄉,以涉嫌「非禮」拘捕一名38歲本地男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警員巡邏,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