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葵芳廣場偷走318元電飯煲 警查CCTV擒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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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Facebook「葵青警區」發布一宗盜竊案,指警方早前接獲葵芳廣場一間電器店職員報案,稱店內一個價值318元的電飯煲懷疑被人盜去。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接報展開調查,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後,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部署拘捕行動。今日(28日)下午,人員於葵芳邨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干犯「店舖盜竊」罪,並起回失物。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進行調查。

警方提醒,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犯盜竊罪,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同時,市民及商戶要時刻保持警覺,妥善看管自己的財物,警方亦強調盜竊是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疑犯被拘捕帶走。(警方facebook葵青警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