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印傭涉趁老僱主無自理能力 單位藏私煙 海關檢$52萬貨拉人

撰文:王譯揚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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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今早(5日)香港海關於上水進行反私煙行動,拘捕一名印傭,檢獲約14萬支私煙,市值約52萬港元,應課稅值約36萬港元。調查顯示,被捕人利用僱主的單位作為私煙儲存倉庫,而她負責照顧的長者已沒有自理能力,料對案件不知情。

海關在上水一個住宅單位檢獲14萬支私煙,市值約52萬港元,應課稅值約36萬港元。(王譯揚攝)

海關人員在行動期間截查一名可疑女子,在其身上搜出小量私煙,並拘捕該名43歲印尼籍女子,她報稱任職家庭傭工。關員其後帶同她到附近的僱主單位搜查,並檢獲約14萬支涉案私煙。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石詠森表示,經初步調查,海關懷疑被捕印傭利用僱主單位作為私煙儲存倉庫 ,於早上或假日外出時將私煙售賣給區內用家。海關會深入調查私煙來源,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在上水一個住宅單位檢獲14萬支私煙,市值約52萬港元,應課稅值約36萬港元。(王譯揚攝)

石詠森指出,調查顯示被捕印傭已為此僱主工作6年,平日負責照顧一名長期臥床、沒有自理能力的長者,故雖然部分涉案私煙被放在單位廳中,長者亦不知情。海關亦已向該名長者的非同住子女問話,相信他們同樣對案件不知情。

海關在上水一個住宅單位檢獲14萬支私煙,市值約52萬港元,應課稅值約36萬港元,並拘捕一名印傭,她黑布蒙頭由關員押走。(王譯揚攝)

海關強調,買賣私煙同屬違法。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另外,在港外傭如執行僱傭合約所列職務以外的其他工作,有可能違反逗留條件,可遭遣返原居地,或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