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來稿】文字工作者要食飯 寫作也是一種勞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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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鄭子聰

創作人能自由安排自己的工作時間,也安排進行自己喜歡的事情,但其實事與願違。其實並非每位創作者也能以全職的狀態生活,像我這樣,現在任職兒童及家庭服務的社會工作員,能滿足生活基本需要後,才能追求自己的興趣。工作已經佔了一星期七天裡的五天,剩下來的兩天假期,倘若還有餘力和靈感的話,才能專注地寫作。

非常欣賞全職創作人的勇氣,要放下全職工作收入所帶來安全感,追求創作過程中滿足感,倘若有家室兒女的話,還需要兼顧整個家庭的生活,還要妥善安排孩子未來生活,這些也離不開充足的財政儲備。也有些創作者,窮半生全職工作的努力,儲下一筆積蓄,然後辭職去補貼創作的生活。很多年輕人也希望成為全職創作者,但旁人只會告訴你文字不值錢,於中文系畢業的話,不如去申請一份教職,又或者去當一份編輯的工作會更好,這樣才能將所學盡情發揮,還有穩定不過的收入,何樂而不為?其實社會一直存在對文字價值存在不同的想法。

《文藝勞動:香港創作人的工作與日常》的筆者為不同創作者進行訪問,我感受到受訪者在訪問中在訴說無奈之感,無奈在他們的創作品雖逐漸被重視,但這些作品卻無法與維持生活畫上一個等號,他們每次也猶如在冒險,倘若作品能得到讀者共鳴的話,或能從版稅中抽取生活所需,否則只能對自己的作品自行滿足,也只能以學習的心態去繼續維持寫作動力。

於中文系畢業的話,不如申請一份教職,又有穩定收入,何樂而不為?(視覺中國)

社會好像在嘗試擺脫文字的金錢價值,以理想和機會代替,也覺得文藝並非一種勞動。其實文字工作者也要滿足三餐一宿的,寫作也是一種勞動過程,一字一句也需要時間去寫,當中也蘊含獨特生活經驗和批判想法,閱後也會增值的,那當中的價值由誰支付?還是像現在,從文字工作者的努力中剝削,然後為他人增值?

看來文字工作者仍處於被剝削的狀態,我想文字工作者也要開始思考如何改寫香港創意生態。雖說文字不能以字數、寫作主題和種類、寫作期限去釐定寫作費的標準,但我們也能參照設計行業的收費標準作參考,教育大眾文字也有基礎價值,讀者文字平台提供者也要開始存有「共同承擔文字價值」的責任,既能從別人的生活經驗和批判想法中增值,也能讓文字工作者有維持生活的機會,這未嘗不是一種健康創意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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