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 教育局向校方發信 籲家長勿讓子女外出時遮蓋面孔

撰文:余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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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今日於下午3時記者會上宣布,將於明日(5日)凌晨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止市民於公眾集會及遊行、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等活動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教育局於下午約3時向全港學校發信,要求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除宗教或健康原因,在校內或校外皆不應佩戴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教育局今日下午3時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信,促請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在新的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進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 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而為免誤墜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教育局亦表明,「同學們進行正常日常活動及與師長及同儕相處時絕對沒有需要,亦沒有理由遮蓋臉孔。」並強調不論校內或校外,學生、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例如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同樣不應戴上口睪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

身體不適應留在家中休息

教育局指若學生或教職員身體不適,「最佳的做法是盡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並促請學校就此訂定校本處理方法,處理不依指示的學生或人士,又表示教育局樂意為學校提供意見。

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

教育局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持份者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讓他們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在校外同學們應避免接觸陌生人,亦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

教育局更提供了家長通告樣本供校方參考,各學校現時已經逐漸將家長通告上載至eClass 供家長簽署。

教育局於信中表示,「家校合作對支援學生十分重要,為使家長盡早知悉新規例即將實施, 請學校儘快通知家長。教育局相信在各方協力支援下,可守護學生,讓他們在平靜和安全的環境中正常學習、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