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統一派位入學機制|計分方法+世襲制須知

撰文:羅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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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小一入學機制,教育局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究竟兩者有何分別?下文將拆解有關小一入學的流程及注意事項。

自行分配學位

每所官立及資助小學會將其小一學額的大約50%作為「自行分配學位」之用。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位於任何小一學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

1. 世襲制

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第一類為「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的學位」,凡屬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亦即坊間俗稱的「世襲制」,此類學位約佔學校小一學額的30%。

家長可能會擔心,如果心儀小學太受歡迎,符合「世襲制」資格的申請超出30%學額,小學會依照何等準則決定收生?按教育局規定,小學必須取錄所有此類「世襲制」學生,所以當人數多於30%學額,小學須用統一派位的名額,此情況亦即俗稱「超收」。反之如果「世襲制」學生不足,未能用盡30%學額,小學便可把剩餘學額撥予「計分辦法準則」自行分配,亦即所謂的「計分制」學生。

2023年度超過260間學校有「世襲生」蠶食了統一階段學額,亦即在首階段自行收生已「超收」,合計涉逾1,800個學額。而由於另有144間學校於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未收齊學生,令暫定統一派位學額合計較自行分配學位多出逾1,300個。以九龍區名牌校網41校網為例,多間小學均有不少統一派位學額被「世襲生」佔用,包括喇沙小學估算有11個學位被佔用、拔萃小學6個學位已被佔用。

2. 計分制

另一類自行分配學位則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學位,教育局規定此類學額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若申請兒童的數目超出其學位數目時,學校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家長要注意,申請兒童只能在第(一)至第(五)項中選一項填報;而在第(六)至第(七)項中,亦只能申報其中一項。所有申報的關係必須證明屬實,才可以獲得有關分數。

即睇自行分配學位計分辦法:

「計分辦法準則」是用計分辦法決定名單,前題為報名人數多過學額,根據報名學童客觀條件計分,每項5至20分,包兒童父或母是校友、宗教信仰與辦學團相同等,最高可獲35分。校方在甄選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兒童時,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或筆試,並要以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同分人數多於學額,則會抽籤決定。有學額佔自行派位最少四成、即總學額20%,如「世襲生」學位有剩餘學額,須撥入乙部派位,在此情況下,總派出學位不多於各校小一總學額50%。

統一派位

學校須預留其小一學額的大約50%作統一派位。統一派位分為甲、乙兩部分。甲部佔統一派位學額的10%,為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家長可選擇不超過三所香港任何官立或資助小學。乙部佔統一派位學額餘下的90%,申請兒童的家長須根據其統一派位選校名單內的小學作出選擇。家長應依照意願,盡量將可供其選擇的小學排列先後次序,並填入選擇學校表格內。

統一派位電腦程序首先會處理甲部的選擇,然後處理乙部的選擇。派位過程基本上是以家長的選擇為依歸,若個別學校的申請人數多於其小一學額,電腦會按申請兒童的「隨機編號」決定分配學位的優先次序,務求公允。電腦首先會依據「隨機編號」次序審閱所有申請兒童在甲部填寫的第一選擇。當電腦審閱完畢所有申請兒童的第一選擇後,再依次序審閱未獲派位申請兒童的第二選擇,然後第三選擇。未能在「不受學校網限制」的選擇中獲派學位的申請兒童,電腦會依上述程序處理他們在乙部的選擇,直至每名申請兒童皆獲得分配一個小一學位為止。當所選學校的學額已全部派出而仍有申請兒童未獲學位時,有關的申請兒童會被分配到未有填選的所屬「小一學校網」的選校名單內的學校就讀。

即睇10個交表前注意加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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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資小學、私立小學

直資小學及私立小學並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如希望子女入讀直資小學或私立小學,可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家長須留意,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小學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如已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學位,該學位亦會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