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杭子牙:為北京對假疫苗案問責點讚 但也要直陳未了遺憾

撰文:多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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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匯報。此次會議不僅指出監管責任問題,還問責40餘人。
《多維新聞》發表署名「杭子牙」的評論文章:《為北京對假疫苗案問責點贊 但也要直陳未了的遺憾》。

以下為文章全文:

長春長生案多名官員被處理,吉林副省長金育輝遭免職。(網上圖片)

這次對長春長生疫苗造假案的處理,習近平明顯下了狠心。

除了造假的長春長生有18人被關進監獄,史無前例的嚴肅問責,還一口氣處罰了7個(副)省部級,另外還對35名非中管幹部進行問責。

從決策高度和時間節奏看,習近平專門召開了政治局會議討論處理,從案發到做出處理決定只有20多天,相對於以往重大安全生產事件調查處理的冗長節奏,這次可以說是力度空前。

盡管對這次事件的處理,還有四大遺憾:

一、未能在假疫苗出廠前進行查禁,已經對孩子們的健康安全造成了危害,引發了社會恐慌,侵蝕了政府公信;

二、除了定格處罰長春長生之外,對「武漢生物」等其它問題疫苗企業的追責處理還不能令人滿意;

三、還未能就疫苗生產、檢驗和流通管理進行全系統的梳理調整;

四、那些不要臉的失職失責官員居然沒有一個主動辭職謝罪,都是被免職或責令辭職。

但能在20多天內就拿出這樣的處理結果,有這樣的決心和力度,還是應該為之點讚。

國務院調查組對長生生物的調查中進一步查明,該公司生產的效價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涉及兩個批次,合共達49.98萬支,較此前被揭發不合格疫苗數量(25.2萬支)多出接近一倍。(資料圖片)

一些人可能覺得,管理好疫苗問題本來就是政府職責,追責處罰也是分內之事,沒有必要為之點讚。但對此我們其實還可以有不一樣的觀點。

國際和政府也是由具體的人構成,對待國家或政府,其實就和對待孩子一樣。有做的不對的地方就應該接受批評,受到懲罰。但如果能坦誠認識錯誤,及時改正,也應該及時鼓勵表揚。

如果只有批評,或只有表揚,肯定會壞事,會把一個本來很好的孩子,搞成一個壞孩子。

對國家和政府來說,你不能做了錯事,有失職失責的地方,還不讓人說話,不讓人批評,甚至對批評惱羞成怒,動用國家暴力工具。

對民眾來說,也要認識到,作為一個制度和法治尚不完善的發展中國家,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即多維所稱的「第五個現代化」實現之前,有些問題,甚至是非常愚蠢或惡劣或令人惱火的問題,總是會發生的。

社會公共治理水準,就是在解決這些或愚蠢、或惡劣、或令人惱火的問題過程中,一步步提升的。

7月29日,長春新區公安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等18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網民對此消息直言「大快人心」。

從橫向的維度比較,我們必須承認,在同樣發展水平的國家中——甚至於和大部分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中國政府的治理能力其實是不錯的,對重大問題的反應也是比較得力的。

從歷史的維度看,中國的社會治理能力,從改革開放40年以來,也是在逐漸緩慢進步的。

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治理能力與公共管理的現代化水平,也是在解決各種問題的過程中建立的。

美國在上世紀初和中國現在也是一個德性,也是在資本的逐利屬性和管理失察下,各種突破人倫底線的缺德醜聞頻發,所以才有了當時著名的「扒糞運動」。

後來美國政府從個案到立法不斷介入,才有了現在的公共治理水平。

已經回歸21年了還在不斷折騰的香港,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警界也是黑暗,直到後來成立廉政公署,問題才得到解決,使香港發展成為世界最清廉的經濟體之一。

所以,發生問題不打緊,只要以負責任的態度坦誠面對,及時追責,整頓解決就好,沒有必要一棍子徹底打死。

發泄完情緒,更重要的是有效解決問題。(資料圖片)

在假疫苗這件事上,作為孩子家長,大部分中國人都恨得要死。

很多人恨不得把那些業界敗類,以及失職失責的無能或貪腐官員,拉出來槍斃一百次,或是他(她)們流放到非洲原始森林裡被黑猩猩強暴一百次!

但問題是能嗎?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就能解決問題了嗎?

因為貪腐和失職,前中國藥監局長鄭筱萸被斃了,中國藥品的產品質量與監管水平提升到人民群眾滿意了嗎?

所以,請務必注意,當公共衛生事件爆發後,我們可以發泄情緒,但發泄完情緒,更重要的是有效解決問題。

從習近平對這次假疫苗的重視看,我們相信,也希望,經由這次對假疫苗事件的嚴肅處理,中國的疫苗質量和管理流通水平,能提高一個等級。

當然了,要想使民眾重新對國產疫苗恢復信心,恐怕還需要政府以及整個疫苗行業的長期、持續努力,還需要對武漢生物等問題疫苗企業,也施以同樣的處罰力度。

內地疫苗造假事件引起社會強烈憤慨。7月30日,有數十名家長聚集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門外,舉起橫幅抗議,要求國家賠償,追究法律和刑事責任。(網上圖片)

此外,肯定對這次事件的嚴肅處理,不代表就沒有遺憾,我們必須要再強調上述四大遺憾。

同時中國執政黨和政府也要想想,如果當初的山西問題疫苗案,也能這樣處理,而不是以匪夷所思的、把報道問題的記者與媒體總編免職的方式來消聲「解決問題」,今天的假疫苗還會不會產生?

從十年前的毒奶粉案,到今天的假疫苗案,兩次突破人倫道德底線、產品質量嚴重威脅到孩子們健康安全的公共事件,都是由非主流媒體記者冒著極大政治與安全風險「捅出來」,才使得問題得以解決,才使得孩子們不再被內些有毒、有害產品戕害。

對那些不善粉飾門面、拿著微薄薪資、冒著極大風險,同時卻「固執」到近乎令執政黨和政府討厭的媒體記者來說,中國是不是欠缺他們一個謝意?是不是需要更多這樣的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