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更新指引信 就生物科技公司披露若干業務及產品資料提指引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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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今日(10日)更新有關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披露事宜指引信。更新後的指引信(HKEX-GL 107-20)就相關上市申請人呈列公正﹑不偏不倚及準確的披露資料,以及聯交所預期據《上市規則》第十八A章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披露若干主要業務及產品範圍資料等事宜提供指引。

在更新的指引信內,指出申請人要清晰及準確地披露業務模式,並清晰列明申請人及外部各方﹑核心產品及其他主要非核心產品﹑核心產品及其他主要非核心產品的競爭形勢,及申請人及其產品的主要風險。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陳翊庭表示,自2018年4月《上市規則》新增第十八A章以來,來自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申請宗數增長可觀,公司類型亦更見多元化。香港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集資中心,現時根據第十八A章在港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共有30家,合共集資780億元,涵蓋許多不同類型的醫療產品,涉及的科學領域和業務模式都不盡相同。

陳翊庭續指出,隨着香港生物科技行業的發展愈益深廣,認為有必要提供進一步指引,以提升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的披露;亦感謝生物科技諮詢小組一直以來對港交所審閱有關上市申請所給予的技術支援,以及就這次更新指引信過程中所提供的寶貴意見。

香港交易所的生物科技諮詢小組是一個就生物科技公司提供意見的小組,由生物科技行業內的經驗人士組成。小組成員的工作只屬諮詢性質,個別成員在有需要時會被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