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年及彩生活多名現任及董事遭聯交所批評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內房股花樣年(1777)及旗下物管股彩生活(1778)多名現任及前任董事,遭到聯交所作出紀律行動。

花樣年執行董事﹑主席及行政總裁及彩生活執行董事﹑主席,以及非執行董事及主席潘軍,以及彩生活前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及前非執行董事唐學斌遭到聯交所批評。

聯交所亦指令潘軍於90日內完成17小時有關監管及法律議題的培訓,當中包括以下內容各3小時﹕董事職責﹑《企業管治守則》及聯交所《上市規則》第2.13條的規定。

聯交所又指出,若日後唐學斌要再獲委任為任何聯交所上市公司,或將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決條件是完成培訓。

聯交所亦對花樣年前執行董事及前非執行董事,及彩生活前非執行董事林錦堂,以及彩生活前執行董事周勤偉作批評。同時亦指令若兩人日後要再獲委任為聯交所上市公司,或將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決條件是完成17小時有關監管及法律議題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