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研究︰指數基金較「服從」企業管理層 須建機制發揮監察功能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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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基金﹙Index Funds﹚近年大行其道,以美國為例,指數基金和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是大部分美國大企業的最大股東。所謂指數基金,指以跟蹤特定市場或主題指數表現為目標的基金,好處包括管理費通常低於主動型基金及可分散風險。不過,港大經管學院近日發表研究報告,發現被動型指數基金日漸受市場歡迎,市場份額漸高,卻不利於上市公司企業管治,原因是指數基金不是有效的監察者,往往「服從」於企業管理層。

指數基金投票意向 傾向跟從企業管理層

港大研究顯示,指數基金現持有美國互惠基金和交易所買賣基金﹙ETF﹚資產總值逾25%,它們相對「服從」,可從「投票」及「沽出股票」兩個行動,觀察有否監察好它們投資組合內的公司。就投票而言,研究發現,與主動型基金相比,指數基金跟從企業管理層意向投票的機率高12.5%,特別是在釐定薪酬、董事選舉及鞏固企業管冶上,傾向跟從企業管理層意向投票。

與此同時,在有共識的提案項目上,主動型基金和指數基金的投票結果沒有分別,但在有爭議的提案項目上,指數基金傾向跟從管理層意向投票,指數基金與主動型基金跟從管理層意向投票的比率分別為53%及47%,就企業管治相關的提案上,指數基金跟從管理層意向投票。此外,投棄權票作為一種表達反對的方式,與指數基金相比,主動型基金投棄權票的機率顯著較高(6%)。

研究發現,即便是管理資產規模龐大的指數基金,也少監察組合內的公司。﹙資料圖片﹚

指數基金較少沽出股票

至於沽出股票,研究發現,長遠而言,指數基金並不會一直持有指數中的所有股票,亦會沽出部分股票,然而,與主動型基金相比,指數基金較少有沽出股票的情況,即使輸掉提案亦不會沽出股票。研究認為,這表示指數基金不會利用沽出股票迫使企業維持良好管治。

負責有關研究的港大經管學院金融學教授Roni Michaely指出,即便是管理資產規模龐大的指數基金,表現與小型指數基金無異,同樣具較少誘因監察組合內的公司。

他建議,設立一些規例,要求指數基金發揮更多監察角色,雖然此舉會增加收費結構,但亦無可避免,且須考慮對於公司帶來的整體價值。Michaely又建議,必須建立新一套機制,讓指數基金協助建立透明度高的市場,以監察上市公司,避免舞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