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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律機構集聚發展 促進大灣區跨境律師執業

撰文:洪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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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以一系列舉措促進法治建設。例如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在今年年初啟用,為來自司法、仲裁、調解、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保護等6大類79家法治機構,提供產業空間。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在今年5月發佈《關於支持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的實施辦法(試行)》,以資金及政策支持港澳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專業人士在前海發展。

前海法務區機構集聚 初顯規模

前海的法治建設特色是香港法律界的深度參與。事實上,《前海方案》也提到要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深化聯營律師事務所機制改革及鼓勵港澳律師事務所到前海設立業務機構。例如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內的律師事務所已與多家港澳律師事務所取得聯營關係,法務區內的集聚效能,能令企業在區內的聯動、溝通與協調更加高效順暢。目前全國共有15間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其中7間在前海。

政策配套完善 促跨境律師執業

今年6月28日,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正式啟用。執業證頒發後,港澳律師可持證在大灣區9市執業,執業範圍包括適用於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目前,深圳共有21名港澳律師獲得該執業證,其中已有3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獲批在前海執業。為此,前海特別舉行「首批在深執業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頒證儀式」。同日,深圳市司法局為首,深圳市律師協會和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聯合成立的「港澳律師深圳執業服務中心」揭牌,為有意在前海及大灣區執業的律師提供就業途徑和諮詢服務。

根據《關於支持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發展的實施辦法(暫行)》,受聘律師可獲得連續兩年,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人民幣的鼓勵,聘用大灣區律師達到30人以上的律師事務所可獲得一次過20萬元的獎勵。從顧主和僱員兩方面,以雙向的政策去鼓勵大灣區律師到前海執業,相信有助吸納更多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才入駐前海,加強前海法務區的集聚效應。另外,今年7月29日,深圳市檢察院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一同建立「前海港企合規發展服務中心」,為港人港資企業合規建設提供全方位、專業化服務,提升港企在前海經營的便利。

筆者認為,前海在政策鼓勵、引進人才、產業集聚區三個方面去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並高水平參與法律方面的國際合作,做到《前海方案》的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任務。

(資料及相片由客戶提供)

*以上專欄內容屬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洪爲民個人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