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頒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 9月1日起生效

撰文:顧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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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強周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條例),並將由今年9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旨在鼓勵私募投資基金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等作用。

《條例》共7章62條,明確私募基金財產投資範圍和負面清單,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等。規定境外機構不得直接向境內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境外開展私募基金業務活動,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截至5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註冊的私募投資管理人已達2.2萬名,管理著15.3萬隻基金,規模約21萬億元人民幣。

另外,中證監在上周六發布公募基金費率改革安排,包括降低主動權益類基金費率水平,內地多間基金公司隨即宣布調低基金管理及託管費率,今天起生效。

廣發和華夏等大型基金宣布將旗下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管理費率下調至1.2%,託管費率減至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