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多重人格?分不清現實與幻覺 VS 同時擁兩種思維

撰文:醫師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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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精神分裂,很容易就令人聯想到多重人格,因為兩者字面意思似乎相近,而很多電影都把兩者混為一談。但精神科專科醫生張漢奇指出,「精神分裂」和「多重人格」其實是兩回事。

張醫生解釋,「精神分裂的意思並不是一個人的精神出現分裂,而是病人思想或感覺出現失調。思想失調例如覺得有人要害我,覺得自己好叻,但事實並不是這樣;感覺失調例如幻聽,明明沒有聲音卻聽到聲音,或明明身邊無人卻覺得有人摸自己,或空氣中沒有味道卻聞到特殊氣味等等。所以實際上,精神分裂是一個生理上的病,患者有認知功能障礙,分不清現實和幻覺。」

在流行病學上,大約每100人之中有一個會有精神分裂,即伸算本港有7萬多人。大部份患者在十多廿歲開始病發,男女比例分別不大,但男性患者傾向於較早開始病發。

張醫生表示,診斷精神分裂主要有兩個準則:病人有否思想或感覺失調,以及這些症狀出現的時間有多長。「我們會通過問診,和病人傾偈,問他幾時開始有這些感覺,聽到什麼聲音,怎樣覺得有人想害他等等,在傾偈的過程中評估病人是否有精神分裂,然後看看這些症狀出現了多久,再總結出診斷結果。」

當確診精神分裂,可以藥物治療,張醫生又指,「藥物的幫助很大,因為我們相信精神分裂病人腦裡面有些分泌失調,因而令相關症狀出現,如果能夠食藥令內分泌回復平衡,病情就會改善。至於能否斷尾?由於遺傳因素在精神分裂這個病上扮演重要角色,病人食藥可改善症狀,但不能改變遺傳基因,所以難言斷尾,但只要控制好症狀,沒有幻聽,不復發,已經很理想了。」

至於多重人格(人格分裂),張醫生表示是指一個人同時存在多種思維方式,各自獨立運行,不受其他思維影響。「簡單來說這不是生理毛病,而是嚴重的心理障礙,患者男遠多於女,比例為1:9。」

在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手冊(第Ⅳ版)中,多重人格被歸類為「分離性身份識別障礙」,診斷標準如下:

1. 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不同身份或人格狀態。

2. 至少其中兩種身份或人格週期性地控制著患者的行為。

3. 患者不能回憶重要的個人資訊。

4. 這種情況並不是由某種物質或一般身體疾病引起。

治療方面,張醫生表示職業療法、音樂療法、家庭療法等都有文獻記載對多重人格有一定幫助,「還有一種會用到的是『動態解構心理療法』(Dynamic Deconstructive Psychotherapy, 簡稱DDP),透過促進患者對人際交往經驗的加工,以及在治療關係中提供新的經驗,從而刺激患者的神經認知功能,對部份患者可帶來改善。」

精神科專科醫生張漢奇(照片由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