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自問返工交足貨,放工WhatsApp唔覆就唔覆

撰文:詩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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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一定要有底線,唔好縱壞啲過於變態嘅老闆/客人,如果要求太過份就要企硬反抗!需知道,一個使人唔使本嘅老闆/客人,遇上方便的通訊設備,兩者結合係會打造出一個地獄!
詩寧
相信不少打工仔也試過放工後要不停覆短訊、電郵,變相OT工作。(視覺中國)

各位打工仔請盡情嚎哭吧!因為要迎接殘酷的現實——未來四個月都無紅日!連7月1日都係星期六,想用最少AL(年假)去連放多幾日就要把握5月29日請假。我公司都唔少同事喺早排復活節、佛誕駁長個假去旅行,但我見到一個可憐同事,平時已經成日都畀老闆鬧,就連放假都同樣受到極不人道對待,就係佢放假嗰陣,老闆不停喺whatsapp group搵佢,咩都問一餐,直到佢返香港,老闆仲公然喺一眾同事面前大鬧佢,話佢做咩放假嗰陣唔睇Email,同事有嘗試反抗:「我放緊假喎」,點知老闆鬼上身咁發脾氣大叫:「放假就唔洗做呀?我放假都一樣日日Check Email!」嗯,我不禁疑惑,有無人可以答我,如果放假都要做,咁做乜要放假?你又有無喺放工/放假時受到公司滋擾?

我覺得近幾年畢業嘅打工仔真係好慘,一出社會就已經身處極方便的通訊時代,真係喺屋企大便緊都會收到老闆Whatsapp,返工V.S. 放工、返工V.S.放假,個界線越來越模糊。我試過放假去日本旅行,老闆叫我影定啲Reference Photo,話可能公司有一日會用,出發前嘅興奮,多多少少有被「任務」影響心情,因為啲相係「公用」,即係唔可以好似普通旅行相咁亂影,又因為啲相係「可能」被用,即係根本唔知將來會唔會用或者會用嚟做咩,可能係用嚟襯護膚品產品?可能係用嚟襯嬰兒用品?即係我去到一個景點,都要幻想下唔同嘅景適合配咩題材,換句話說,假期之中我個腦係為公事運行緊……不過,我同意影下相只係舉手之勞,所以都無作出無謂反抗。

但切記做人一定要有底線,唔好縱壞啲過於變態嘅老闆/客人,如果要求太過份就要企硬反抗!需知道,一個使人唔使本嘅老闆/客人,遇上方便的通訊設備,兩者結合係會打造出一個地獄!每次轉新工,我都會喺頭幾日向同事八下條Team有無公事Whatsapp Group,同埋個Group活唔活躍。我試過最恐怖嘅經歷係,返工四日,被上司「邀請」加入咗十個Whatsapp Group。

等我簡介下啲Group:

Group 1 - 自己Team
Group 2 - 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Group 3 - 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 高層
Group 4 - 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 相熟傳媒
Group 5 - 我喺該公司係負責做PR & Marketing,度完橋要吩咐店舖嘅前線同事執行,所以我條Team同前線50間分店嘅阿頭有一個Group
Group 6 - 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 高層 + 50間分店嘅阿頭
Group 7 - 間中有地區推廣,所以: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 港島區分店阿頭
Group 8 - 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 九龍區分店阿頭
Group 9 - 自己Team + Team Manager + 新界區分店阿頭
Group 10 - 自己Team + 其他Team聯誼,用嚟約下踩單車、唱K

短短四日我已經被加入咁多Group,仲要好多Group入面都係同一堆人,只係用途唔同,真係有癲嘅感覺,開得咁多Group證明間公司好依賴Whatsapp溝通,高層當然係成功人士而成功人士真係好鍾意勁早起身,所以高層Group朝早6、7點就會有人講嘢,為同事打打氣(其實係增加壓力,提大家跑數),然後到8點就有人開始Send當日新聞出嚟,到下午就開始喺傳媒Group 跟進返啲新聞,夜晚8點就到各區分店阿頭Group Send返當日營業額出嚟,如果當日生意差,高層Group又勉勵下大家(都係繼續增加壓力,話你知Big boss is watching you),總之每一日無論係個電話定我個人都被Chur到無晒電,好大壓力,因為根本就感覺唔到「放工」,而且令我返到屋企用Whatsapp同朋友傾私事嗰陣都好緊張,因為好驚Send錯Group,而且公事Group使用率太頻繁,長期置頂,一打開Whatsapp就見到堆同事,感覺好似帶咗佢地返屋企咁。當時我每一日都想辭職,最後做咗六日下決定Bye Bye,(因為頭一星期交信都係可以即日閃)第七日,即係Last Day嗰日,我一行出公司門口就拎電話出嚟Leave Group,剩係Leave Group都覺得攰,覺得好似Leave極都仲有咁,再計埋同事單獨PM,我Whatsapp頭兩頁都係公司嘢,自此之後我同自己講唔好再做呢個業務嘅公司,想知係咩業務?我會喺我Facebook Page講。

你又是否一見WhatsApp訊息便去check的「好員工」?(視覺中國)

上星期睇新聞見到台灣有被解僱嘅僱員向僱主追返「非辦公時間」嘅OT 費,即係放工後覆電話、短訊嗰啲,法庭最終裁定僱主要向僱員支付新台幣2,598元(約649港元)作OT費,真係聽到都替個僱員開心,叫人做嘢當然係要畀錢啦,大家唔係真係咁熟架咋。除咗咁,新北市勞工局仲話有條新例「一例一休」,放假做嘢1分鐘就等於加班4個鐘,即係放假Send 1個公事訊息,就可以Claim返4個鐘OT費,雖然我對真正成效半信半疑,因為世界總有灰色地帶同埋天生奴隸格的人會做壞規矩(你懂的),但立得法都應該可以嚇到部份僱主,點都幸福過我同你……最好當然係有政府立法保障打工仔權益,但你望望立法會入面班功能組別議員,你知道唔應該痴心妄想等被保護,靠自己啦,放工就放工,放假就放假,唔想覆就唔L覆!老闆會嬲?佢嬲你你少忽肉咩?返工Work Hard,放工Play Hard,對得住自己良心就夠。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