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照顧父母2年後不理 擅取29萬護理費存款僅剩360元 法院咁判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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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父母原來在謀財?內地1對老夫婦被親生女兒照顧2年後,突然被棄之不顧,發現銀行卡及存摺內的存款、養老金和高齡補貼等款項合共逾26萬人民幣(約 28.7萬港元)被女兒取走,只剩323元人民幣(約 360港元),向當地法院求助。女兒指該筆款項是照顧父母的開支及「護理費」,但法官認為她無權處理父母存款,扣除開支後要歸還12.5萬人民幣(約13.8萬港元)及相應利息,提醒子女有義務照顧父母。網民認為事件的結果是「把錢還完就再也不見了」。

內地有女兒在照顧年老父母的2年間奪走26萬人民幣的資產,導致他們的戶口僅剩餘人民幣300多元。(示意圖 / GettyImages)

內媒報道,四川李姓女子被父母指控偷走包括銀行存款、退休金和高齡補貼,共逾26萬人民幣。兩老年齡分別100歲及94歲,共有8名子女,只有4人在世,為方便照顧,他們將退休金和銀行卡交由案中的女兒保管。照顧2年至去年6月,李女突表明不再照顧父母離去,他們檢查戶口發現只剩323元,有逾26萬資產及退休金不翼而飛,無奈向法院救助。

經法院調查後,李女照顧父母時的花費達13.5萬人民幣,當中包括醫療費、水電、房租等,她主張剩下款項屬「護理費」。

法院裁定女兒需向父母歸還12.5萬人民幣及相應的利息。(示意圖 / GettyImages)

法院認為2老年逾90歲,女兒在照顧時保管銀行卡應付開支有合理性,但裏面的款項及養老金應歸父母所有,而照顧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應收取所謂「護理費」。在扣除照顧父母的開支後,法官裁定女兒需向父母歸還12.5萬人民幣及相應的利息。法官提醒子女有義務照顧父母,但不能因為盡贍養義務而侵害父母合法權益。

案件引起引熱議,內地網民感嘆「都這個歲數還遇到這種事」、「久病床前無孝子」,他們和女兒鬧上法庭後「把錢還完就再也不見了」。不少人留意到2老應該還有3名子女,故照顧費理應共同承擔,「這個女的照顧了一分錢沒有,其他人怎麼那麼舒服」,建議父母起訴另外3名子女。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