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司機半年釀44車禍惹疑 警搗碰瓷黨拘11人 8學生涉收錢做乘客

撰文: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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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多區出現「碰瓷黨」!一名男子被發現於過去半年間,共舉報44次輕微車禍,甚至一日內發生兩宗車禍。警方經調查,發現有人招攬中學生乘坐其座駕,車禍後他們會訛稱受傷,犯案者藉此利用司機的內疚感以索取賠償。初步資料顯示,犯案者已向不同司機索取約6.5萬元賠償金。警方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11人,年齡介乎14至24歲,包括該名24歲男主腦及8名中學生;當中3人已被落案起訴,周一(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犯案者會在迴旋處收慢車速,刻意釀成意外以索取賠償。(示意圖/王譯揚攝)

警方前日(11日)傍晚約6時,接報指一名24歲男子連同兩名女子(22至23歲)到屯門一間中學外,要求接走一名15歲男學生。由於3人作出滋擾行為,校方遂報警求助,警方趕抵調查後,卻揭發該名男子懷疑涉及多宗「碰瓷」車禍詐騙。

警方發現,該名男子在半年內有多次輕微交通意外事故記錄,甚至一日內發生兩宗車禍,情況極不尋常。在10次意外之中,車上乘客為該15歲男學生及該兩名女子。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有人涉嫌多次刻意發生車禍,伺機向司機索取賠償金,警方隨即以涉嫌「串謀詐騙」罪拘捕該4人。行動中警方亦扣查一輛涉案私家車,據悉疑犯正是利用該車製造車禍;車上貼上「P牌」,但消息指疑犯並非「新牌仔」,而是已考獲車牌多時。

調查顯示,該名男子由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半年間在港、九、新界,舉報共44次輕微車禍,並已向16名涉事司機索取約6.5萬元賠償金,據悉賠償金額由1,000至2萬元不等。

警方得到學校積極協助,發現該名24歲主腦積極招攬中學生作為車上乘客,並在意外後訛稱受傷,利用司機因車禍而傷害年輕人的內疚感,從而作出金錢賠償,希望可以和解處理。據了解,所有被捕人為朋友關係,該名24歲男子與涉案中學生在踩單車時認識。而擔當乘客角色,每次可收取約500至1,000元報酬。犯案者會載同乘客,駕車在港、九、新界迴旋處等地徘徊,其間收慢車速故意釀禍。

新畀北總區人員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11人,包括該名24歲男主腦及8名中學生。(王譯揚攝)

有見及此,警方昨日(12日)在屯門區再拘捕7名中學生,涉及5男2女,年齡介乎14至15歲,涉嫌曾經乘坐該名24歲男子的座駕而發生車禍,部分人更聲稱受傷。警方將會落案起訴該名24歲男子、一名22歲女子及一名15歲男學生,均涉嫌「串謀詐騙」罪,將於周一(15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他被捕人暫准保䆁候查,須於4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羅禮謙交代案情。(王譯揚攝)

警方表示,一直密切留意青少年干犯刑事罪行的趨勢,並留意到青少年可能受朋輩影響,或追求「揾快錢」心態,被不法分子利誘進行違法活動。警方又斥,今次案件的犯案者利用青少年進行本港較罕見的「碰瓷」詐騙罪行。

警方指,不少犯案青年來自基層家庭,父母可能因工作較難抽時間陪同子女,因此成為犯案者的目標,透過提供金錢、娛樂、「請食飯」等手法結識該批青少年,利誘他們協助犯案。警方又斥,車輛的碰撞力度和角度並非可控元素,置青少年人身安全於不顧。

警方呼籲,年青人切勿胡亂相信陌生人提供的「搵快錢」工作,被不法分子利用,以致前途盡毁;又呼籲社會各界齊心協力,如察覺有青少年在違法邊緣時,應儘快介入,避免他們誤墮法網。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