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坑口村村屋遭兩匪爆竊 警拉一內地男子 一人仍在逃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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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17日)警方接獲報案,指將軍澳坑口村一村屋單位遭兩人爆竊,戶主經點算後,損失約2,500元。警方經翻查與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和情報搜集後,將軍澳警區特遣隊聯同將軍澳警區情報組人員採取聯合行動,昨日(19日)在馬鞍山以涉嫌「爆竊」拘捕一名39歲姓田的內地男子。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警方呼籲市民外出時應將窗戶及大門鎖上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鎖好門窗等,亦避免存放大量貴重財物及現金在住宅內。警方會不遺餘力打擊罪案,從多方面做好防罪滅罪工作,包括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針對性巡邏。同時呼籲各位市民、保安、以及物業管理人員繼續與警方保持緊密連繫,以免匪徒有機可乘,一同攜手合作,打擊爆竊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