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與入境處東九龍反黑工 拘22人包括3僱主及一被通緝男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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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人員,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將軍澳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今日(7日)進行代號「權能者」及「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內多個罪案黑點,合共拘捕22人,包括3名本地僱主,以及一名被通緝男子。所有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東九龍打擊非法勞工,共拘捕22人。(警方提供)

被捕3名僱主均為女子,另有4男9女持雙程證內地人,以及3男2女外籍人士,據悉3名外籍男子均為巴基斯坦籍、兩名外籍女子則分別為越南及尼泊爾籍,均持護照。被捕人年齡介乎25至61歲,別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違反逗留條件」、「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等。警方另拘捕一名被通緝的52歲本地男子,據了解他涉嫌欠交食環署罰款。

警方聯同入境處在東九龍打擊非法勞工,共拘捕22人。(警方提供)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