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鼓勵公營學校外借場地,政府需提供更多誘因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在外國,很多學校的資源都開放給社區。
早期我在美國匹兹堡留學時,大學的圖書館,社區人士可自由出入,甚至可辦證借書。校園對面的中學,泳池開放給其他學校人士使用。
一個基本概念,學校資源是屬於社區,而不是學校獨享的。

香港的大學,藏書量甚豐,但卻不會開放給社區人士。(Wikimedia)

文:陳家偉(新思維總幹事)

香港的大學,藏書量甚豐,但卻不會開放給社區人士。香港中、小學的地方資源,也是十分豐富。課餘時,給予社區人士享用,是十分適當的。所以,政府為運動團體,而尋索學校地方,方向也是正確。我們甚至說,這不應只是運動場所,其他社區需要,也可考慮。

然而,從學校管理來說,這卻是增加極多的行政壓力,例如文職同事處理訂場事宜、工友在非上課時的加班,或調班問題、保險的問題…等問題。這不只是政府是否「包底」的問題,還有的是,為何學校已在十分忙碌的情況,仍要應付這些不是他們教育的工作呢?為何學校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仍然要為社區的要求,額外調撥人手呢?為何在複雜的人事中,學校管理層要忍受學校員工的埋怨,仍然調動人手去服務社區呢?

為何學校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仍然要為社區的要求,額外調撥人手呢?(視覺中國)

這些事情不只是一個工友的調配,這涉及調配工友和保安的文職同事,也最後會涉及管理人事的學校管理層。所以,這不只是政府在錢方面的補償學校因社區借用或租用的額外支出,也不只是現時工友加班和保險的費用。例如,現時不少學校在課餘時的保安工作,都是聘請保安公司。保安公司也會因應學校出入的人流而調整費用。

學校不敢貿然開放資源給社區,還涉及學校內外的問題。學校內就是校內教職員的不滿,學校教職員工作已十分繁重,任何額外的工作,都會引發學校人事的不滿。

另外,學校跟社區團體的關係也是一個問題。在社區內,學校一般不想開罪任何團體,開放社區資源,就會有「順得哥情失嫂意」的問題。萬一處理不好,就將學校陷入社區團體的矛盾中,那時學校就好生為難。這也是學校為何對放開資源給社區的憂慮。

所以,政府若真想推行學校資源,開放給社區,除了政府要處理有學校有關的額外支出,還要為學校提供更大的誘因,令學校可以敢於面對上述問題。不然,學校就多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處理開放資源給社區的問題。這不是說學校不願意開放學校資源給社區,而是學校確有其憂慮的地方。

政府若真想推行學校資源,開放給社區,除了政府要處理有學校有關的額外支出,還要為學校提供更大的誘因。(視覺中國)
(本文為投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