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之後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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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89人出席,有89位贊成,全票通過。我宣布議案獲得通過。」作為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接着表示,自己亦破例在這次表決中投下了贊成一票,而行政長官李家超亦已到達立法會並將發言。

李家超形容這是歷史時刻、是驕傲時刻,自言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於3月23日正式生效。「我們可以昂首闊步,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全速前進,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

延宕了二十多年的第23條立法獲得通過,毋庸標誌着香港特區終於履行了《基本法》訂下的憲制責任。如果由《基本法》在1990年頒布起計算,這份責任更加已是三十四年之久。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由特區政府自擬、立法會審議,大體符合香港行之已久的普通法體系,體現的亦是「一國兩制」原則。

梁君彥形容香港踏入新一頁,「從今日起,香港會成為一個更宜居、更‍宜‍遊、更‍適‍宜大家來營商和發展的地方,國家與香港更繁‍榮穩‍定,百業興旺,巿民安居樂業,『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這與李家超所說的「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大意相同。或者準確來說,「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是手段、是因,香港更宜居、更‍宜‍遊、百業興旺、巿民安居樂業是目標、是果。

李家超自詡以結果為目標,這次第23條立法的過程正是很好的例子。為了「早一日、得一日」,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馬拉松式開會審議,議員提問過‍千‍條問題,而律政司和保安局的人員,根據局長鄧炳強所說,更是不眠不休地進行法例草擬、審議和解說的工作。不過從政府管治的宏觀角度來看,完成第23條立法雖然是果,但同時亦為手段,透過締造穩定來促進繁榮。「香港風光無限好,市民將有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收入、有更好的照顧」,是李家超政府的長遠目標。

——不,不應該是「長遠」。香港人有更好的生活、收入和照顧,不應該也是「早一日、得一日」嗎?梁君彥認為行政和立法機關這次的審議質素達致新高度、新標準,為日後的立法工作起了良好的示範作用。敢問,第23條立法之後的會是什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預計8月將就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以及取締方案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當中若涉及立法工作的話,行政和立法機關能夠像今次般全‍力以赴,抱着「早一日、得一日」的態度支援劏房戶嗎?

除了劏房之外,本港的房屋問題還包括公屋和居屋供應不足、私樓市場容易失序,暴露政府規劃及主導能力的局限。既然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政府及立法會能夠以立法、賦權的方式構建機制,對於房屋和土地問題,當然同樣可以依法迎難而上。

所以完成第23條立法,只是政府和立法會的一次寶貴經驗。但要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昂首闊步,還看第23條立法之後的工作。這一屆政府任期還未到一半,立法會尚有接近兩年才換屆,有充足的時間再完成十次、二十次像第23條立法這樣的重要而高效工作,不管那是房屋、安老、勞工保障抑或振興經濟。

說到振興經濟,不應諱言的是,許多市民至今仍然悲觀,未看到「由治及興」的好處。相反,他們看到的是小店結業,業主反價,舖位寧願丟空。市民北上的北上,遊日的遊日,沒有多少人敢再在香港做點小生意,開食肆或者做零售。特首聲稱第23條立法後,「我們就不需分神,可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恐怕由現在,或至少3月23日開始,市民每天都在全神貫注、等着看見官員改革施政、拼經濟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