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高峰會】增建公屋已成社會共識 林鄭月娥應與民同行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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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問題成為今日(24日)扶貧委員會高峰會的主題。特首林鄭月娥提出填海計劃受環保團體阻撓,結果反遭環團反嗆,指若新填海地若然全建公屋,團體將支持填海。本屆政府在動用較容易開發的土地問題上,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其無能與無心為社會謀福祉的態度,終會延誤其餘土地開發選項的發展。政府官員,是時候改變心態了。

特首林鄭月娥曾稱,港鐵是3座管治「大山」之一。(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的填海言論無疑是驅使環保人士與基層市民處於對立面。林鄭承認解決房屋問題「比金錢援助更重要」,只要房屋問題得以解決,其餘不少社會問題可以迎刃而解。無疑,這種認識是解決當下結構性社會問題的關鍵認知,只有大幅降低居住成本,以遏抑整體生活成本,才能走出紓緩貧富懸殊的歷史性一步。

然而,林鄭的言論,卻與她的政策方針背道而馳,可謂口惠而實不至,更有挑撥社會矛盾之虞。林鄭不點名批評「代海出聲」反對填海,聲言要為劏房兒童發聲。這種極為不負責任的言論,直指填海並是遠水,難救基層住屋需要的近火,政府在填海以外有更多「近水」可選。其中,更引起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強烈反駁,直指政府若然不拿臨海新地興建豪宅,而是用以全建公屋,則「一定支持」填海。大概在環保人士看來,林鄭的言論只是要將他們與基層市民對立起來,完全是在混淆視線。

事有輕重緩急之分。填海是長期增加土地供應的必然選擇,政府應該虛實兼務地與環保人士共同尋找一條可持續發展的合適路徑。林鄭高踞「保護劏房兒童」的道德高地,向環團開火,卻隻字不體政府官員在地產商、鄉事勢力、既得利益階層面前的軟弱無能,不提政府可以借收回棕地、私人遊樂場地契用地(如粉嶺高爾夫球場)、改變法律以杜絕發展商在新界囤地、廢止丁權以釋放預留鄉村式發展用地等途徑釋放可使用土地。不提這些短、中期可以使用的土地,卻把焦點放在起碼十年後才能提供土地的填海方案,只會令填海更失合法、合理性,長遠影響土地供應,令基層市民更陷水深火熱之中。這樣的特首,是否「好打得」,是否真的以劏房兒童利益為念?相信社會自有公論。

社會在利用現時可使用土地,全力增建公屋的問題上,早有共識,林鄭政府實在不應再偏袒少數既得利益者,而執意與民為敵。富商如李嘉誠,近日亦明言政府須增建公屋,解決社會住房問題。當然,我們不宜天真認為富商有為民謀利之心。資本的天職是進一步滾存,商人最關注的是在長期穩定的營商環境滾存資本,房屋問題不能妥善處理,長遠將引起動盪而顯著損害商人利益,這是他們的最大考慮。但作為政府官員,若然不能本着為民之心,維護社會穩定發展,則是懶政怠政。

土地供應小組成員、公屋聯會前主席王坤即直言向林鄭「進諫」,要求收回發展商農地建屋。向來為保體制穩定,不惜用盡方法,甚至提請人大常委員解釋《基本法》的特區政府,卻在這問題上以害怕「司法覆核」而加以推搪。填海耗時極長,林鄭尚不惜一說再說,司法覆核就算或真耗費政府多個寒暑,但又何懼之有?只要現時果斷而行,就算十年之後才有結果,好歹社會也會銘記這是林鄭月娥政府決心為民的一大政績。更何況,像粉嶺高球場般的土地,是近乎隨時可以收回的,再多的解釋與顧左右而言他,只會一再突顯政府的無能與在既得利益者面的怕事。多說無益,政府應早作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