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時薪僅得14元 香港社會應知羞恥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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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7月24日),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等三個工會,出席勞工處諮詢會議,建議把外傭每月的最低工資調高至5,800元以上,而膳食津貼則建議增加至2,500元。一個公義的社會,人民的權利應該獲得充分的維護和尊重,然而外傭薪金低微,工時欠缺彈性,居住環境亦難稱合宜,如此不平等待遇,正是人權受剝削的標誌。

薪金調整低  不足抵抗通脹

政府於1970年代允許輸入外籍家務工來港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約有39萬名外傭,佔勞動人口約10%。她們離鄉別井,為不少香港家庭打理家務及照顧家中老幼,釋放本地勞動人口的潛力,對經濟發展作出一定貢獻。可是,在現有的《最低工資條例》底下,並沒有將外傭納入保障範圍,外傭工資水平無法與本地勞工一同檢討,令她們長期承受著低薪的處境。現時,外傭每月的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只有4,520元及1,075元,若以每天工作10小時計算,時薪僅得14元,大幅低於現時每小時最低工資37.5元,對於香港這個國際城市而言,如此的薪酬根本不足以面對通貨膨脹的侵蝕,甚至難以支撐基本的生活需求。

回僱外傭近六年的薪酬調整,最低工資不過由4,010元加至4,520元,雖說是連續加薪,但增幅均不超過約2%。誠然,僱主每月支付薪金外,還要提供食宿,以至外傭回鄉的機票費用,但即使將這些支出列入考慮,仍難以說每月四千多元是合理回報。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僱主們撫心自問,假如公司每年只作如此卑微的加薪,又是否能夠甘之若飴?同樣道理,外傭要求政府調高他們的最低月薪和膳食津貼,絕非強人所難。

工時、居所欠保障  外傭要「隨傳隨到」

2018年,外勞事工中心(MFMW)發表的服務報吿指出,全港有約21萬外傭每天工作時間11小時或以上,佔全港約56%。當中更有25%外傭居住於廁所、廚房、樓梯間等惡劣環境。現時《標準僱傭合約》並沒有保障外傭的居住環境,即使條約有要求僱主應為外傭提供合適居住地方,卻沒清晰定義何謂「合適」,使外傭難以得到乾淨舒適的居住環境。

另外,外傭作息僅受《僱傭條例》保障,每七天可享一天休息日,以及公眾假期與有薪年假,但現行的制度規定外傭與僱主必須一起居住,導致「工作時間」和「工餘時間」難以區分,若僱主要求他們工作,外傭只怕難以拒絕。條例缺乏清晰的工作時間,相對迫使外傭「隨傳隨到」,構成身心壓力。休息是生活的基本條件,規範外傭工作時間是基於人道的考量,畢竟長時間的勞動工作會危害僱員健康,讓外傭得到充足的休息更可保障服務質素及被照顧者的安全。

2014年印傭Erwiana受虐案曝光後,引起社會對本港外傭權益的關注,美國《時代》周刊甚至將香港引入外籍傭工比喻為「現代奴隸制」。同樣身為本地勞工,外傭卻未得到法定待遇。香港是文明自由的國際都市,人權和公義是香港核心價值,社會絕對容不下侵害人權的事,政府必須檢討外傭工資、工時和居住安排,勿讓香港淪為剝削勞工的「奴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