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辦社區對話 社會復原須快上路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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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特首張建宗周二(5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指政府計劃於區議會選舉後舉行第二輪對話。對話會無疑提供機會,讓市民直接向官員發聲。不過特首林鄭月娥及官員須認清,對話會不是靈丹妙藥,當局須配合務實行動,透過改革、消弭民怨等多方面平息事件。

政府首場社區對話9月19日舉行,席間多名「和理非」表達不同訴求及感受,尤其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惟政府除了抄下市民電話號碼,似乎未見再有跟進,及後更制訂《禁止蒙面規例》,未見再有溫和措施以平息民怨。

政府首場社區對話(資料圖片)

被忽視的「和理非」

距離第一場對話會兩個月後,政府計劃於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後舉行第二次對話會。此舉一來已算姍姍來遲,而且距今亦要再等至少近一個月。目前示威未平息,改革無蹤影,香港政府連簡單一場對話及一個發言機會都要市民等足三個月,實在令人擔心其誠意及成效。

過去幾個月,政府除了支持警隊執法,亦以《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嘗試幫助警方更有效拘捕存心違法的示威者。「止暴制亂」固然有必要,但來自「和理非」的聲音也不能忽略。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上周四(31日)公布10月份民意調查結果,林鄭月娥得分25.5分,55.7%市民不信任特區政府。早前亦有傳媒民調顯示,7成受訪者支持重組警隊,5成人對警方信任度給予0分。此等管治危機,亦須對症下藥。

在深層次問題方面,政府應展開全面而徹底的改革,重拾跌至新低的政府民望。在回應訴求、消弭民怨方面,單靠對話會不可能扭轉現況,但至少能展示政府有心聆聽市民訴求。派幾名官員與市民對談一場後,政府亦須積極推出措施,撲熄民怨。反修例示威至今拘捕逾3,000人,社會為此付出的代價已愈來愈大,政府再行拖字訣,拖垮的將是香港未來。

(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政府可審視特赦方案

傳媒周二引述消息報道,政府內部曾研究「特赦」可能。的而且確,違法者須為其行為承擔責任,但「違法」亦有分案情輕重。若要令反修例風暴的社會傷痕癒合,隨示威者犯罪背景不一、參與程度不一,案情較輕者應本着「大和解」的原則網開一面。

《香港01》早於8月已曾指出,「特赦」其實也在法治框架之內,只取決於政府有否勇氣走出困局。根據《基本法》第48(12)條規定,特首有權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香港01》曾倡議特首成立由法官、法律學者、心理學者、社會賢達等組成的「特赦與和解委員會」,檢視在修例風波中違法罪成人士的背景、動機和刑罰,以及對自己的犯罪有否愧疚,並向特首建議是否赦免或減輕刑罰。

甚至在特赦前,律政司亦可考慮如何從寬處理罪行較輕的示威者。根據《刑事程序條例》第15(1)條,律政司「為了社會公正」,「並非一定需要檢控任何被控人」。律政司的《檢控守則》亦列明,檢控與否的決定須考慮公眾利益。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亦指出,法律本身也有賦予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一定空間,在法理下可以達致廣義的「特赦」效果,包括停止起訴、調查。

當然,此等做法必然引起爭議,政府亦可能憂慮此舉會發放錯誤信息,令示威者以為可放心違法。實際如何執行,政府必須有政治智慧,包括掌握時機,同時推動政策改革、消弭民怨及展開社會復原的工作。當局須知道即使將示威者悉數鎖入監牢,而不知修補社會傷痕的話,只會將社會問題推遲幾年爆發。在第二輪對話會中,林鄭月娥可考慮多了解參加者在這方面的想法,即如何消弭示威者特別是年輕一代的復仇情緒,讓香港能夠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