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欲建新駕駛學院 「一院獨大」應成歷史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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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佳駕駛學院有限公司(安佳)去年11月向城規會提交文件,申請改劃元朗唐人新村附近一幅佔地約4萬呎、現作露天儲物用途的私人地皮為臨時駕駛學院。觀乎現時由香港駕駛學院壟斷的市場結構,此舉不但有助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亦可減輕教車師傅被剝削的機會。即使部分區議員以交通繁忙為由,反對安佳的改劃申請,但在公眾利益考量下,當局應積極考慮開新駕駛學院,亦須檢討固化多年的駕駛訓練政策,打破一院獨大的行業生態。

根據安佳提交的文件,其欲在元朗山下路設駕駛學院,佔地4,138平方米,場內將設有29個私家車及20個電單車車位。安佳接受本地報章時指出,其原為驗車公司,開設駕駛學院是希望打破市場壟斷。

駕駛學院只剩一間

自去年觀塘有信街「新觀塘駕駛學院」的經營權按「價高者得」的投標方式,落入香港駕駛學院後,連同原有在沙田、鴨脷洲和元朗的駕駛學校,港府指定的駕駛學院已悉數落入同一上市公司港通控股中,形成近乎壟斷和封閉的市場。可是,香港駕駛學院的「護城河」實非透過市場競爭之果,反是政府固化的駕駛訓練政策而間接促成。

1972年,政府為減少學車人士對路面的影響,決定停發私人駕駛教師執照。在這原則下,港府在1980年另設立指定駕駛學院,以滿足市場需要。另外,政策又區分出「受限制駕駛教師」及「私人駕駛教師」,前者只能在指定駕駛學院執教,且在持牌人離職後,其執照即告無效;而後者則設有執照數目的基準上限之外(注一),同時亦不能出任學院的師傅。

在考牌中心附近道路,經常看到掛著「學車」牌子的車輛行駛。(資料圖片)

教車牌照從屬學院

縱然政府當初設立駕駛學院的政策原意有其合理性,但這亦不等同要接受香港駕駛學院壟斷的結果。首先,在減少學車人士對路面的政策前設下,駕駛學院的競爭者——私人駕駛教師數量受限,難以接需求增長而調整供應,令指定的駕駛學院存有巨大的競爭優勢。更甚是,自新觀塘駕駛學院成了港通控股的囊中之物,市場壟斷亦大削消費者的議價能力。另外,港府亦規定電單車的乙部強制試必須報讀指定駕校,使香港駕駛學院成了電單車學員的唯一選擇。

即使港通控股經營駕駛學校的收入已見連年上升,但不見得其教車師傅能分一杯羹。由於「受限制駕駛教師」則只能為一間公司工作,且離職後執照隨即無效,使其議價能力極低,更無合理的勞工保障。例如,香港駕駛學院在2003年沙士期間,曾因經濟不景而遣散了50多名教車師傅;2013年,多名教車師傅又因兩名資深同事遭解僱,而用車輛阻塞學院的出入口,可見該行業的勞資糾紛存在多年,只是運輸署充耳不聞,放任壟斷市場而衍生的剝削繼續發生。

同時,現行的「雙軌制」政策對私人教車市場存有過分保護,產生了「有牌不教」的資源錯配。據立法會的文件顯示,2016年底共有1,244位私人駕駛教師,當中有405位教師被分類為「不活躍」(即該年沒有執教記錄),約佔總數33%。但在「雙軌制」政策的局限下,港府並無法律或發牌規定,要求私人駕駛教師必須提供某個最低限度的駕駛訓練服務,否則須交還執照。這不僅減慢私人教車市場的流轉,亦削弱新手入行的誘因,形成青黃不接的局面。

三方面改革制度

立法會曾有聲音要求取消「雙軌制」政策,以開放市場引入競爭,但政府多年來則續以中間人的心態行事,強調「對現行機制作出的任何修訂,均須經所有持份者深入討 論及達成共識」,而非主動介入市場壟斷,置公眾利益於市場運作之上。過去多年,運輸署一直採用價高者得的投標方式,當中雖有其政策理性,但結果卻為香港駕駛學院這類財力較豐厚的公司掃除一切障礙,形成市場壟斷,故港府理應主動檢討現行「雙軌制」的駕駛訓練政策,以平衡學院、學員與駕車教師的利益關係。

改革的方向可分為三方面:一是在重新招標時改變既有的價高者得機制,並納入如課程收費、學員滿意度和合格率、員工待遇等因素,鼓勵潛在的競爭者加入市場;其次,考慮將「受限制駕駛教師」與「私人駕駛教師」合併處理,以解決前者與駕駛學院的權力極不對等的現況,使牌照「個人化」,不會因離職而被收回;最後,港府亦應促進牌照流轉,如設定兩年沒有執教記錄則視為自動放棄牌照,解決「有牌不教」的資源錯配。

注一:1999年政府與業界達成共識,將三個駕駛教師組別當時的有效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數目定為基準:第一組別(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1050個;第二組別(小型巴士及巴士)為130個;而第三組別(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及掛接式車輛)為230個。每當某組別的有效執照數目降至基準的九成或以下,運輸署署長便會考慮為該組別簽發新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