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職無門 談何「趁早失業」?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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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會議周四(18日)通過無約束力的議員議案,促請政府考慮推行不同措施支援支援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包括設立失業援助金和推出第三輪「保就業」等,可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會上堅稱設立有時限的失業援助並不可行,更反問議員「是否想鼓勵大家失業要趁早,否則不會領取到援助金」。

羅致光反問議員:「是否想鼓勵大家失業要趁早,否則不會領取到援助金。」(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如何援助只是細節

早在疫症初期,便有議員提出要對失業人士提供援助,不過局方當時政府卻以當局已設失業綜援為由拒絕。然而失業綜援門檻甚高,疫情之下健全單身申請者的資產限額仍不得高於66,000元,4人或以上家庭則不得多於176,000元,對於整體失業人士而言幫助不大。根據社會福利署周二(16日)公布的最新數據,目前因失業而領取綜援的個案只有26,234宗,對比本港最新逾26萬人失業的數字,失業綜援所能幫助的市民始終屬於少數。

況且社會今次要求設立的失業援助金帶有臨時性質,用意正是考慮到香港此前未曾就失業保險做過任何供款計劃,財政上港府難以長期負擔援助開支。既然失業綜援能幫助的市民甚少,失業率卻隨疫情以及「保就業」計劃的結束而每況愈下,因此設立臨時失業援助金理所當然就是在給予失業者一定生活保障同時避免有關制度變成長期負擔的一個折衷辦法。

羅致光指,會向基層確診者派發5000元津貼,受惠對象是「手停口停」人士,即享有「有薪病假」的僱員不能領取津貼。(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厭窮心理必須改變

奇怪的是,羅致光居然可以針對臨時失業金說出「是否想鼓勵大家失業要趁早」這樣的話,彷彿假設市民在此一環境下會主動地選擇失業。事實上一位受僱者失業與否,本來就不是他所能獨立掌握,尤其消費、旅遊相關行業大受打擊,這些領域的失業者就更難言是其本人所願。若然市民可以如常上班賺取更多收入,當局少少援助又豈能夠吸引市民放棄工作?

政府早在推出福利制度之前,已處處認為政府推出福利會引來窮人哄騙。不過,上兩期以企業為對象的「保就業」計劃中前後花費接近900億元,但政府當時卻以減少規條、不審查公司帳目為原則。對於直接幫助市民的失業援助,當局卻是認為窮人會為福利而放棄工作,箇中厚此薄彼色彩極為鮮明。

其實任何制度出現漏洞的話,申請人不論貧富與否皆可能加以利用,但羅致光不對企業是否真正需要援助多加審視,反而首先認為普羅大眾「趁早失業」,這種態度實在是有負其職銜。政府應該改變的不止是社會福利政策,而是對待窮人的態度本身。本地就業環境復原無期,但在此之前失業市民仍要負擔其生活開支,而局方在相關援助上卻一直採取消極態度,彷彿任由失業者多年儲蓄被疫情消磨。眼看失業市民財政狀況變差,隨之逐步跌入綜援網內,這實在難言是政府推出社會福利政策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