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打擊非法倒泥頭 還郊野青山綠水

撰文:王証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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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於本周一(19日)就非法傾置廢物作討論。在2016年截至6月為止,有關官地棄置廢物的舉報已達3,529宗,已逾2015年報案數字的一半,而當中不少涉及棄置建築廢料。令人更堪憂慮的是,部分個案發生在米埔等生態價值極高的地段,除了有礙觀瞻,更毀壞寶貴的生態環境。惟署方執法一直軟弱無力,致違法者有恃無恐、問題遲遲未有解決。

東坑嶺附近有一個荒廢魚塘,連一幅約一公頃的濕地。還原後池塘重現,但建築廢料沒有徹底清走,隨處可見。(蔡正邦攝)

舉報數字猛飆 檢控數字廖寥

現時,根據《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建築碎料、瓦礫、泥土、瀝青及混凝土等必須棄置於堆填區。在2006年,政府實施「建築物處置收費計劃」,棄置建築費料要繳交堆填、篩選、填料費用。不少建商為了避交費用,在偏遠地區隨意棄置廢物。然而,政府卻執法乏力。根據政府數字,在2016年截至6月為止的3,529宗政官地棄置廢物的舉報中,政府總共只發出兩封警告信、作出60宗檢控。當然,未必所有舉報屬實,但若假設有一半舉報屬實,署方的檢控率仍只有3%,其檢控率之低,令人咋舌。

事實上,批評署方的不單是環保組織、市民大眾,在本年10月,審計署發表的《審計署署長報告》,也曾批評署方執法不力。報告指出,在2005年,只有約1,517宗非法棄置拆建物料舉報,在2015年,數字已颷升至6499宗,增幅達328%之多。而申訴專員公署,亦已就此開展調查,查找問題本因。

現時違法者眾,實非一朝一夕之故,而是署方長期執法不力所致。就此,署方必須加強執法力度,防止對環境造成更進一步破壞。

其一,執法的最大問題,在部門之間互相推卸責任。現時,處理非法棄置建材的部門有漁護署、環保署、 地政署、規劃署和食環署等,不少市民、環保組織指出,向署方投訴時往往出現「耍太極」的情況。雖然署方聲稱已開設跨部門會議、成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然而,卻未見顯著成效。問題已嚴重至此,署方應參考過去的執法經驗,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集中處理非法傾倒廢物投訴。

執法要見成效 官民要動起來

其二,署方須檢討已有措施。在上年度起,環保署開始在非法棄置拆建物黑點安裝攝像機以助調查,惟其成效不彰。在去年8月至今年2月,攝像機記錄的170宗非法棄置拆建物料個案中,只有46宗提出檢控,當中有80宗個案因未能清晰拍攝車牌號碼而未能舉證;事後,署方解釋,攝像機的質素不足,致未能拍下車牌號碼。可以推斷,為求避過法網,違法者大多會在晚上才棄置廢料;署方須安裝高感光度、像數的攝像機,以保在夜間仍能清晰拍攝。除此之外,署方也應該安設更多攝像機,以作監控。

其三,我們明白,新界土地遼闊,署方人手有限,監管難免存在紕漏。就此,政府亦已於2015年的「全城清潔 2015@家是香港」運動,宣傳相關法章、鼓勵舉報非法棄置拆建物。但與此同時,就如姚松炎議員指出,地政署須設公開的環境基線資料庫(生境的類型、面積、高度、坡度),讓公眾考查環境地貌改變,以助署方監察非法傾廢,以及監察被破壞土地的復完進度。事實上,如長春社、土地正義聯盟、本土研究社等不少民間組織已多次揭發非法傾倒廢物,若政府能公開資料,相信相關組織、熱心市民將能大大襄理署方的檢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