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走自己的民主道路|于品海

撰文:于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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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與信任的關係是微妙的,這是了解香港困局必須要有的認識,香港更是剖析權力和信任關係的極佳案例。香港不是主權國家,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它的公權力來源無法與主權國家的公權力相提並論。由於長時期受西方意識形態誤導,缺乏對「一國」的深刻認識,香港人不習慣區分不同政治屬性之間公權力結構的差異。大家認為政府的權力當然來自人民,錯誤將主權國家的權力認識套用到非國家身份的香港,以致有些人認為「獨立」都可以探討。香港政府擁有的權力雖然得到法律保證,但由於施政不濟,市民對政府的信任跌到谷底,對權力的應有尊重自然亦不復存在,結果是一旦遇上足以點燃不信任的衝突,社會穩定就無法保證。

政制發展取決於中央信任

香港本質上是中國的一個城市,因為歷史原因,中央政府通過《憲法》和《基本法》,為香港提供了多於其他中國城市享有的權力,這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背景。然而,這些權力並非香港固有的,它是中央政府主動授予,是根據中央政府享有的主權所延伸的「全面管治權」而來。這種權力授予建立在兩種信任之上,一方面中央政府信任香港從政者在處理權力分配上的成熟度,接受授予機制可以是開放的;另一方面是讓香港在公共事務治理中擁有高度自治權。作為後一部分,國防及外交不包括在內;對於前者,中央和香港以往能夠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優化授權機制。中央相信香港管治者有能力、具備足夠政治忠誠度將香港治理好,只要信任依然存在,香港就可以持續享有這些權力,具體表現包括容許香港二十多年不完成國家安全立法,而且管治架構民選成分可以逐步增加。一旦信任大打折扣,中央會通過自己的方法調整權力的授予方式,就好像人大常委會為香港完成《港區國安法》立法以及直接推動選舉制度改革。儘管如此,中央並沒有減少香港在公共事務治理部分的授權。一些人不懂得區分兩者,認為中央政府改變了「港人治港」,事實上它只是改變了權力的分配機制。

一旦信任大打折扣,中央會通過自己的方法調整權力的授予方式,就好像人大常委會為香港完成《港區國安法》立法以及直接推動選舉制度改革。(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國安立法和選舉改制後,香港人要重新認識到香港政制的發展取決於「一國兩制」框架內央港之間授權和被授權的信任關係。香港人長時期沉迷於自己是否信任中央的討論,沒有想過原來還有中央是否信任香港的問題,更沒有想過如果信任消失,「港人治港」所依賴的權力授予機制也可以徹底改變。部分香港人傲慢到連這麼簡易的道理都不懂,無怪乎有人幻想「港獨」和鼓勵外國制裁中國是可以拿來耍弄的政治把戲。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之間的權力授予是建基於信任,幾無博弈可言,不同於歐美制度中政黨通過博弈決定權力所屬,香港的命運就是建立在這種權力和信任的關係之上,兩者互為表裏、相互作用。權力不是想當然,信任就更不是,它們都是實在的,當年英國乘着福克蘭群島戰役的餘威希望中國繼續將香港割讓給英國,得到的只是戴卓爾夫人從人民大會堂的樓梯「摔」下來,難道今天香港會有人認為自己的談判籌碼比她更多?

一部分人以為香港具備某種獨特優勢,中央投鼠忌器,在應對香港議題時會有所忌憚。這種想像是根據什麼不得而知,但它解釋了抗爭派是如何對中央的政治底線視而不見,大搖大擺邀請外國勢力參與到博弈中。這當然說明了他們的無知,也反映出他們的衝動莽撞和不負責任。傳統上,泛民政黨就算與中央政府有不同政見、關係一般,但從沒有踩過紅線,亦不會失去信任。近年香港「抗爭」的性質隨着「港獨」和勇武派冒起而發生了根本變化,泛民政黨對此避而不談,甚至在發生暴力衝突之後依然不割席,間中還會合作,如參與打着癱瘓香港政府運作旗號的立法會初選,這就觸碰到紅線,中央不可能坐視不理。《港區國安法》和選舉制度改革算是當頭棒喝,讓香港社會認識到什麼是「全面管治權」,什麼是「一國兩制」應有的政治倫理,以及信任如何作為這一切的潤滑劑,更重要的就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和治理中,暴力、任性、傲慢、分離主義沒有任何空間。

傳統上,泛民政黨就算與中央政府有不同政見、關係一般,但從沒有踩過紅線,亦不會失去信任。(資料圖片)

治理能力比忠誠更重要

信任不會只是依靠政治忠誠,它更是對能力的評價,近年發生的社會騷亂讓人懷疑治港者是否具備治理能力。香港議會亂作一團,泛民與建制的議員,無論來自功能組別還是地區直選,他們的表現符合市民的期望嗎?如果香港市民都看不見成效,根據績效評價的中央政府又如何找到他們稱職的證據?

不少人以「廢物」來形容香港的建制從政者。建制派在香港擁有制度優勢,掌握了議會中大多數議席,政府官員更是實際掌握行政主導權,但他們為什麼無法保障繁榮穩定,被抗爭運動牽着鼻子走?原因在於他們空有絕對控制權,卻毫無章法,更無陣法,如此無能的政治力量就算極度忠誠,又如何承擔「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責任?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做好中共自己分內的工作,這是中國抵禦外部挑戰的關鍵手段,但香港的情況說明,承擔治理責任的建制勢力不具備能力完成份內工作,既然如此,中央政府還能放心將權力委託予他們嗎?

香港政制發展至少有兩個客觀條件,其一是必須符合「一國」的前提,或者說是在中國的國家制度之內發展,而不是獨立於國家或它的制度之外的政治安排;另一個客觀條件就是政治信任,是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政治建制所具備的忠誠度和治理能力的信任。經過二十多年實踐,由於發生各種破壞「一國兩制」的情況,中央已經失去對原先政治安排的信任,若想繼續推動制度在原有軌跡上的發展,就需要重新建立信任。

這就是香港在中國國家體制中需要提升認識的地方。它就像一名經理想升職,希望公司能賦予更多權責,必須首先獲取上司信任,既包括能力的信任,還包括對公司忠誠的信任。如果香港人曾錯誤認為這種關係不存在,現在是時候重新認識它。過往一段時間香港人以為中央的鬥爭對象是抗爭派,那一定是誤會。中央要解決的不只是動亂,讓動亂得以發生的所有元素,包括為動亂提供環境和土壤的當權者,縱容動亂發生、無力應對的建制和泛民政治力量,甚至抗拒社會改革的商界精英,都要為自己的角色承擔責任。「港人治港」是中央委託香港的精英們治理香港,但結果不盡人意,委託方失去信任,決定重組委託安排,這既合情合理,亦符合「合同」精神。

建制派在香港擁有制度優勢,掌握了議會中大多數議席,政府官員更是實際掌握行政主導權,但他們為什麼無法保障繁榮穩定,被抗爭運動牽着鼻子走?(資料圖片)

香港今天需要的是解放思想

香港本來就是西方文化東漸的中轉站,社會階級結構讓這種文化找到土壤,文化喜好釀造了意識形態的認同,經濟利益鞏固了它。只要發生經濟不公,意識形態衝突自然會突顯,甚至激化為階級矛盾,回過頭來在政治層面繼續惡化。當政府施政觸碰到這個層次的政治,又被政客利用來將各種矛盾無盡放大,後果就不堪設想。2019年發生的政治騷亂,就是「港獨」和勇武抗爭派找到了契機,聯合機會主義者發起的政治衝擊。他們也許成功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但一部分和理非群體被擄劫,社會撕裂為黃藍陣營,代價是模糊了早就存在的治理赤字,使社會在應該聚焦治理的時候卻失了焦,本已極低的政治信任持續弱化,經濟民生的深層次矛盾愈來愈積重難返。

修補撕裂不難,但撕裂如果是因為失去信任,修補就變得不容易,這是大家都熟悉的道理。目前香港和美國社會發生的撕裂情況有很多相類似的地方,不同陣營的人已經失去對對方的信任。就好像傳統泛民認為最近的選舉機制改革是民主倒退,這反映他們無法走出原來的政治論述,看不懂信任與權力的關係。他們更應該反思反修例騷亂是否民主倒退,甚至是香港政治的倒退。如果暴力騷亂是被逼的,難道中央的嚴厲回擊不也是被逼的?中央制止了一些人的不實際幻想,為持續改革建立了政治基礎,將這種制止視作民主倒退只是無力的囈語。評價政治事件應該根據其社會成效,而不是根據意識形態取向,甚至偏見地認為某種政治不合理。最低限度上香港的政治秩序已經趨穩,大家可以再一次聚焦在治理的提升以及應對存在已久卻無法真正解決的深層次社會矛盾。

政治是要通過治理讓人民生活更美好,這是它的原初意思。為了達成這一目標,優良的政治秩序往往包含眾多價值和制度的平衡,民主只是其中之一,選舉則是民主形式之一。長期以來,香港政治的話語早已經嚴重窄化和扭曲,本應包含眾多價值和制度平衡的政治被錨定在狹隘單一、高度意識形態化的民主自由上,甚至簡單鎖定在直選議席上,而不是治理,更不是人民的福祉。香港深陷意識形態爭辯的泥潭已久,焦點早就被轉移,根本是文不對題,但大家還是樂此不疲。這種對民主的理解顯然是殘缺的和狹隘的,與治理失去聯繫。香港今天需要的是解放思想,是革新對傳統選舉民主的意識形態認知,回歸政治的初衷。

「港人治港」是「一國兩制」的延伸,既然「一國兩制」是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的共同責任,「港人治港」就不會純粹是香港人的任務,中央政府同樣有責任讓其成功。(資料圖片)

積極重塑香港特色民主

如果用積極態度審視選舉改革方案,中央政府對「港人治港」的信任並沒有改變。這次改革只是針對過去一段時間發生的混亂,就授權和權力分配方式實行了調整,採取了一些防禦性步驟,確保制度設計的考慮得到尊重,避免治港者再次犯一些低級錯誤。對於香港社會的傳統認知,《基本法》提出的普選方向沒有改變,更沒有削弱「一國兩制」之下高度自治的標準,總體上是要對消極和區隔的「一國兩制」撥亂反正,發展積極和融合的「一國兩制」,並且將「一國兩制」的政治意義重置於治理上,而不是放在權力博弈上,更不是放在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力上。

「港人治港」是「一國兩制」的延伸,既然「一國兩制」是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的共同責任,「港人治港」就不會純粹是香港人的任務,中央政府同樣有責任讓其成功。既然香港暫時無法解決問題,中央政府當然應該審時度勢,直接為香港發號施令,讓香港社會聚焦在改革和發展上。對中央政府而言,首先是要確保治港者的政治忠誠,避免無謂的政治衝突和內耗持續發生,然後在愛國的治港群體中尋找具備合適能力的治港者,在挑選過程中追求更大確定性,阻止投機者和無能者在選舉中輕易勝出,以此鞏固自己對治港者的信任。

作為一個次級政府,香港的責任團隊必須在政治忠誠和管治能力上得到上級政權信任,如果信任不完整,上級政權又如何可能對權力採取開放態度,而不是實施風險管理?很多人歸根究柢不習慣香港擁有的權力源自中央,更不願意接受騷亂已經傷害到授權所依賴的信任,如果無法重構信任,香港政制發展的空間不存在,多數港人期待的民主深化將遙遙無期。

香港人應該追問,香港的民主治理以及「港人治港」是否一定要模仿英美的博弈政治?近些年英美民主制度接連暴露深層問題,日益被民粹和資本裹脅,政治淪為不同利益集團的競技場和名利場,不僅不再聚焦於治理,反而如溫水煮青蛙,難以讓人民生活變得更美好,連防控疫情都如此不堪。對於香港來說,與其對早已危機四伏、問題叢生的英美民主亦步亦趨,不如勇敢走出迷思,進行民主實踐的創新,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建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聚焦治理的賢能民主體制,就好像資本主義不需要堅持英美模式,還有不少其他選擇,甚至可以自己創建一套適合香港的資本主義和民主政治。

香港需要的是經濟蓬勃發展,人民的生活幸福,社會達到公平正義,既然原來的資本主義做不到,就要改革它。當香港原來的政治制度無法維護「一國兩制」原則,不能解決困擾已久的深層次矛盾,不能實現公平正義,就應該尋找更適合的制度。在過程中,香港社會可能與中央的觀點不一樣,這就需要香港人說服中央,前提是提升中央對香港的信任,而不是任意否定中央的憂慮和關切。一些自由主義者告訴我這不是他們所理解的香港,或許他們應該習慣一下失望,甚至習慣一下民主的鎂光燈不再照耀着他們,他們想像的民主烏托邦從來就不存在,民主只有不斷祛魅,錨定治理,才能真正解決人民的問題,才有生命力,才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人要走的民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