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問題不只是延長綠公仔兩秒

撰文:林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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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似「進度報告」多於「施政報告」——在地區行政上所提出的其實和其他部份一樣,只是翻炒過去幾年的冷飯…
林立志
江智騫攝

梁振英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似「進度報告」多於「施政報告」——在地區行政上所提出的其實和其他部份一樣,只是翻炒過去幾年的冷飯,部分如在上坡地區推行人天橋升降機和扶手電梯工程,更是由曾蔭權年代拖至本屆政府任期快完結亦未能完成。整個計劃由諮詢規劃到完成興建,一拖十多年,明顯是政出多門,和兩任政府對工程緩急先後的態度不同所致。其他如延長綠公仔時間、增設長者關愛座和無障礙通道,更被指太細微細眼,與區議會爭逐「成功爭取」。

 

過去3年的施政報告均提出在深水埗和元朗試行先導計劃,賦予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的地區管理委員會(地管會)決策及統籌權力,處理部分涉及公共地方管理和環境衞生等問題,區議會則就工作優次提供意見。本年度施政報告更建議把這個「地區主導行動計劃」擴展至18區推行,進一步落實所謂「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掌握」的理念。

 

但回顧去年元朗和深水埗區議會制定的計劃,元朗區只提出處理3項相對輕巧的問題,包括:違例停泊單車、店鋪違例擴展,以及加強剪草和滅蚊;反而較多市民關注的地區房屋規劃、改善市政設施及交通規劃等,卻未見觸及。深水埗區議會則主力加強支援露宿者及「三無大廈1」,相對能針對地區問題,但地區各部門始終各自為政,能否持續改善有關問題成疑。

黃永俊攝

地管會制度  無助改善地區施政

 

現時身為區議會與政府部門之間橋樑的民政專員,較其他地區部門首長稍高一級(首長級D2級),在地管會內,統籌食環、運輸、房屋、康文、地政、路政等部門,但所費力氣只可以解決簡單及一次性問題。當觸及較大的地區規劃、市區更新等,民政專員只會淪為閒角,收集問卷調查,搞搞諮詢會了事。而由於民政專員循政務主任系統,幾年調任一次,因此對地區事務的歸屬感和回應地區需要的誘因相當有限,同時又會擔心,若太落力解決某些地區議題,對將來調任到相關部門帶來負面影響。

 

問題的重點,是兩個市政局自2000年解散後,所有市政服務權利收歸中央官僚體系管理,如此高度集權的管治架構,令施政缺乏回應性。地區議員無權直接指揮行政部門如市政總署般製訂人手編制及資源,以針對解決如環境衛生及市政街市服務等,未能有效為社區提供切合需要的設施和服務。

 

落實區政改革  地方問題地方解决

 

為此,政府可重新思考民間已討論超過十年的幾個區政改革方案,包括由特首直接委任區政專員、議會間選區政專員及直選區政專員制等,目的是希望讓區政專員獲得民意授權,提高問責,及更好地回應地區需要。目前官方不希望「政治化」區議會,相信後兩個方案實行的機會不大。至於以直接委任方案,為區政專員充權(empowerment),相對現時屬公務員系統的民政專員,將能增強對公眾的問責性,區政專員可更具權威以責成各地區部門提交跟進報告及地區工作計劃,不用事事由中央部門介入,亦提供機會給有潛質的政治人才在地區實踐施政。

 

作為地管會主席的區政專員應協同區議員代表、專業人士、部門代表,每年制訂地區的發展策略及統籌、整合及向區議會交代各部門工作計劃和預算;再因應區議會的意見修訂相關策略,務求達至由地區政策醞釀到執行均實行跨部門和官民專三方互動和合作,落實「地方問題地方解决」。

 

註1:三無大廈1,即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沒有任何居民組織及沒有管理公司的大廈。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